有一位在某生物科技公司担任办公室主任的员工,原本与公司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还续签了一次。然而,再次期满后,公司安排该员工负责与其他员工续签合同,当员工向公司领导提出自己合同续签问题时,领导却让其先等等。在此期间,公司虽正常为员工缴纳社保,但一直未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后来公司因经营不善,向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承诺给予3个月工资24000元作为补偿。可当员工办理离职手续要求支付补偿时,公司却拒绝给付。员工陷入了维权的困境,无奈之下委托了佟新宝律师。
佟新宝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6年时间,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辽宁法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他深耕于劳动争议与合同纠纷领域,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400件,其中成功办理劳动争议相关案件200余件。接手案件后,佟律师迅速展开工作,第一步就是全面收集证据。他仔细梳理了员工的考勤记录、工资流水、工作沟通记录等,试图从中找到支持员工诉求的关键证据。在这个过程中,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确保每一份证据都能为案件提供有力的支撑。
在庭审策略方面,佟律师更是展现出了专业的能力。一审第一次开庭时,法院仅支持了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和未休年假工资,合计24000元,未支持员工主张的未签书面劳动合同赔偿金60031.5元。佟律师认为一审判决存在事实认定不清的问题,果断决定让员工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在上诉过程中,他详细阐述了案件的关键事实和法律依据,指出公司未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最终,二审法院认定一审判决存在问题,发回重审。
重审过程中,佟律师再次调整庭审策略,更加清晰地向法庭展示了证据链条,强调了公司的过错。重审后,一审法院支持了员工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工资差额赔偿6万元,加上其他各项赔偿,合计9万余元。此时,对方不服判决再次上诉,但双方最终选择调解,对方一次性支付了所有赔偿款。
佟新宝律师始终秉持着“律师的价值不在于背诵多少法条,而在于为每一个委托人力争最好的结果”这一执业理念。他坚持“证据先行、策略精准、行动迅速”,不放过任何有利细节,不拖延任何一个关键节点,真正为当事人解决了问题,拿回了应得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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