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业务领域及专业优势
刑事辩护张寿刚律师在刑事辩护方面经验丰富,尤其擅长处理危险驾驶罪、故意伤害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等案件。他能精准把握案件情节,为当事人制定有效的辩护策略,成功办理多起不起诉案件,让当事人避免刑事处罚。
下面以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成功辩护案为例,详细介绍张寿刚律师的办案能力。
案件类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当事人角色被告人
案情简介被告人毛X经营木材加工厂期间,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为多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25份,价税合计超1300万元,非法获利37万余元,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提起公诉。
核心诉求为当事人争取从轻处罚,避免实刑羁押。
案件难点
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额较大,社会危害性明显,量刑较重。
2.此类案件通常证据较为复杂,需要准确梳理和分析。
律师策略山东仁诚律师事务所的张寿刚律师接手此案后,结合案件情节,以自首、全额退缴违法所得、认罪认罚为核心制定辩护策略。他明确指出当事人主动投案、如实供述,构成自首,为轻判奠定基础。同时,推动当事人全额缴纳违法所得,大幅降低社会危害性,获得法院从轻考量。在整个过程中,全程配合认罪认罚程序,强化从宽依据,让量刑建议被采纳。此外,结合当事人无前科、悔罪态度好、社区可监管等因素,为其争取缓刑。张寿刚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案件的辩护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案件结果法院采纳全部辩护意见,判处毛X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十二万元;违法所得依法上缴国库。
典型意义
1.对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精准提炼法定从轻情节是争取轻判的关键,如自首、退赃等情节的认定和运用。
2.积极推动当事人全额退赃退赔,能有效降低社会危害性,增加从轻处罚的可能性。
3.配合认罪认罚程序,能强化从宽依据,使量刑建议更易被法院采纳。
4.综合考虑当事人的无前科、悔罪态度等因素,有助于争取缓刑,避免实刑羁押。
张寿刚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执业多年,承办过多起类似案件。在这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件中,他凭借精准的策略和专业的辩护,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轻判,体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深厚造诣和卓越能力。他始终坚守以法为基、诚信尽责的执业理念,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法治社会的公平正义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