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无锡某物流有限公司就遭遇了这样的难题。该公司与被告贾X存在合法运输合同关系,原告委托被告承接货物运输业务,并且依约履行了发货等义务。然而,被告在运输过程中因自身原因造成原告货物损失,带来了直接的经济损失。事故发生后,原告多次与被告沟通协商赔偿事宜,但双方在赔偿金额、支付方式等核心问题上未能达成一致,被告迟迟未对原告的损失进行合理赔偿,原告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及时挽回经济损失,原告委托了江苏京时唯律师事务所的刘智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向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运输合同纠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因货物运输受损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刘智律师自2021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3201202210465694,是法佑化成律师团队负责人。他具有法律和化学双专业背景,还持有化工检验检测执业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执业证,曾是某《石油化工年会》特邀律师。执业至今,他承办了大量刑事及民商事案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尤其深耕于刑事辩护领域,已成功办理多起相关案件,同时在公司纠纷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还担任过重工企业、五星级酒店、药企的法律顾问,参与过标的额千万元债务纠纷案,为当事人争取到重大利益和挽回重大损失。此外,他还为化工园的工作人员进行过行业法律风险的培训。
案件于XXXX年X月立案受理后,法院依法主持调解,刘智律师全程参与调解程序。他深知证据的重要性,多次仔细查阅案件材料,向法院及被告充分举证,清晰证明了双方的运输合同关系、被告在运输中的过错行为以及原告的实际损失情况,明确了被告的违约赔偿责任。同时,他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与被告就赔偿金额进行了高效协商。在协商过程中,刘智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不断推动双方缩小争议差距,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合理的赔偿共识。
本案经江苏省无锡市XX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在刘智律师的积极推动和专业沟通下,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合法有效的调解协议,法院依法出具民事调解书。核心协议内容如下:双方确认被告贾X向原告无锡某物流有限公司支付赔偿款10多万元,了结本次运输合同纠纷,该款项被告已在XXXX年X月前一次性支付至原告法定代表人名下指定银行账户;双方就案涉运输合同纠纷一次性了结,再无其他任何纠葛;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捺印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协议达成后,被告已按约足额支付全部赔偿款,原告的经济损失得以快速挽回,案涉纠纷得到高效、妥善解决。原告对刘智律师的专业服务十分满意,评价道:刘律师专业又负责,帮我们快速解决了问题。刘智律师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不负所托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挽回了经济损失,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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