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一起工业盐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原告是一家企业,在20XX年至2018年期间向被告供应工业盐,然而被告却未按约定支付全部货款。截至起诉之日,被告仍欠付货款XXX.12元,多次催要无果后,原告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委托了河南汇恒律师事务所的王世奇律师。
王世奇律师毕业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自2023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4111202310694234,服务地区主要为河南漯河。他是漯河市律师协会企业破产会员,也是河南汇恒律师事务所企业破产团队负责人,曾担任著名本地公司法律顾问,参与过标的额亿元的纠纷案,在处理各类商事案件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
接手案件后,王世奇律师迅速展开工作。他仔细查阅了原告提交的《产品购销合同》3份、询证函4份、记账凭证6份、增值税专用发票6份、调价函1份、回复函1份、运盐验收凭证189份、承兑汇票8份、催收图片4张,以及2022年、2024年和2025年的照片、录音、视频、短信截图等大量资料。通过对这些资料的深入分析,王律师发现了关键问题——诉讼时效。被告辩称货款发生在2015年至2018年间,本案已超过三年诉讼时效。
为了应对被告的抗辩,王世奇律师进行了严谨的论证。他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指出2022年原告工作人员向被告工作人员明确表达对账要求并提及欠款金额时,被告未提出异议且表示等赔付款下来都不是问题,这属于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诉讼时效应当自2022年X月XX日起重新计算三年。此外,2024年原告再次向被告工作人员发送短信对账,该行为系通过数据电文的方式向被告主张权利,诉讼时效自2024年X月XX日起应当再次重新计算。
在庭审过程中,王世奇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向法庭清晰阐述了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最终,法院采纳了王律师的观点,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货款XXX.12元、逾期付款利息37915.68元,共计XXX.8元。
客户对王世奇律师的专业服务给予了高度评价,称赞他不负重托、律法精湛。王世奇律师始终秉持用专业的知识,为当事人提供满意的服务的执业理念,在案件执行领域深耕多年,精准运用执行相关法律规定,多措并举推进执行进程,有效破解了执行难问题,为客户挽回了重大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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