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者,作为某XX工程公司招用的项目施工人员,在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时,从8楼风井口坠落至2楼,导致颈6-7骨折脱位并脊髓损伤等多处严重伤情,经认定为工伤一级,大部分生活自理障碍。这起事故让伤者及其家庭陷入了困境,而后续的赔偿问题更是成为他们心中的担忧。
罗心艳律师在接到伤者委托后,迅速展开行动。她所在的贵州宣典律师事务所,一直以来都以专业、负责的态度服务客户。罗律师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300余件,其中民商事领域成功办理200余件,在工伤赔偿、合同纠纷等方面经验丰富。此次面对伤者的委托,罗律师第一时间梳理案件核心证据,像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等,明确了案件核心争议点。
案件立案后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保险公司提出诸多抗辩。罗心艳律师针对这些抗辩逐一发表代理意见。依据《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指出伤者有权直接主张赔付;对于保险合同条款争议,主张应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说明伤者主张的医疗费合理且未超限额,保险公司应予赔付;强调诉讼费按法律规定应由败诉方承担。
最终,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罗心艳律师的代理意见,作出一审判决:保险公司支付伤者伤残赔偿金600000元、医疗费16846.96元,案件受理费也由保险公司负担。伤者对罗心艳律师的专业和负责赞不绝口,罗律师用自己的专业能力,为伤者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让伤者及其家庭在困境中看到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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