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北武汉,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引发关注。原告罗先生与被告严先生因71300元借款产生纠纷。罗先生将严先生诉至一审法院,要求其偿还借款本金及逾期利息。罗先生委托了湖北谦图律师事务所的王颖律师代理此案,王颖律师从2015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4201201511217637,她深耕民商事争议解决多年,有着丰富的庭审经验和谈判技巧。
一审过程中,王颖律师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她多次阅卷,仔细研究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证据。通过这些证据,法院认定严先生主动借款、指定收款账户、将款项用于个人购买产品,且在罗先生催款时未否认借款事实,从而确认了借贷关系成立,一审判决严先生还本付息。然而,严先生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主张案涉款项为罗先生的自行投资款,双方不存在借款关系。
王颖律师作为武汉洪山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湖北电视台帮女郎后援团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积极应对二审。二审法院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各方未提交新证据。王颖律师再次梳理证据,从复杂事实中提炼法律焦点,为客户制定综合解决方案。她强调一审证据的完整性和关联性,确保借贷关系的认定符合法律规定。
最终,二审法院认为,在案证据已达到高度盖然性标准,足以认定民间借贷关系成立,上诉人严先生的上诉理由与查明事实不符,不予支持。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严先生承担。
王颖律师不仅是湖北谦图律师事务所的创始合伙人,还是企业合规师。她秉持谦抑守信,大展宏图;以专业立身,以诚信为本,为客户提供有温度、有力度、有深度的法律服务的执业理念,在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中,注重风险预防,帮助多家企业建立合规体系。在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她的专业服务得到了客户的高度认可。罗先生称赞王颖律师专业又负责,在整个案件过程中,王颖律师及时与客户沟通,让客户清楚了解案件进展,为客户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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