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黄先生骑电动自行车时,为躲避停放的小型越野车摔倒,导致左侧股骨骨折。交警认定黄先生负事故主要责任,车主负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车主及投保的平安保险公司以“车辆静止、伤者主责”为由拒绝赔偿。黄先生受伤严重,收入也因此中断,面对强硬的对方,陷入了维权无门的困境。伤者主责、对方拒赔、保险公司强硬抗辩,这起案件的维权难度极大。
王菲律师接手此案后,没有盲目起诉。她深知证据是维权的关键,于是先从证据入手,逐项夯实索赔基础。在庭审中,保险公司坚持“车辆静止、无责免赔”的观点。王菲律师精准回应,指出事故责任已由交警依法认定并经复核维持,车主负次责,交强险是法定强制险,不能因伤者主责免除保险公司赔付义务,保险公司必须在交强险限额内优先赔偿,不足部分由车主按责承担,直接击破了对方的免责理由。在损失核算阶段,王菲律师严格依法、实事求是,剔除无正规票据、无关的费用,主张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交通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对于误工费,她结合伤者的伤情与行业标准进行核算,使得诉求合法、合理、有据。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王菲律师的意见,判决保险公司赔偿黄先生各项损失。这一结果让黄先生在受伤后得到了应有的经济补偿,缓解了他的经济压力,也让他能够安心养伤。王菲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执着的维权精神,将不利局面扭转为胜诉结果,切实解决了伤者的困境。如今,王菲律师依旧在自己的岗位上,处理着各类民商事案件,用专业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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