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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投资入股纠纷管辖权异议成功抗辩,法院裁定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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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1 · 1151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梅鹏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285人 执业5年
律所:安徽百草园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408202110327327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8325695286
代表案例:15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长期从事公司法务工作,在公司管理过程中及时提示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并能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办理了大量的诉讼与非诉案件,积累了诸多办案经验,对案件精准分析,准确判断,结合案件事实,把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放在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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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原告XX以被告C未履行出资义务等为由向国内某法院起诉,要求返还投资款等。安徽安庆梅鹏律师接受被告C委托,审查发现案涉协议约定适用境外法律,且公司注册、经营地均在境外。律师当庭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采纳抗辩意见,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涉外投资入股纠纷管辖权异议成功抗辩,法院裁定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原告XX与被告C及案外人签署《投资入股协议书》,约定在境外投资设立餐饮公司,原告依约支付出资款。后原告主张被告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且存在违约行为,导致公司无法正常经营,遂向国内某法院提起诉讼。安徽安庆梅鹏律师于安徽百草园律师事务所执业5年,接受被告C委托代理此案。

梅鹏律师毕业于阜阳师范学院法学专业,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在全面审查案件材料时,凭借其专业知识,发现案涉《投资入股协议书》明确约定投资设立的目标公司适用境外某国的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各方权利义务受该国法律调整,且公司的注册地、经营地均位于境外。基于此,梅鹏律师敏锐地识别出本案属于典型的涉外合同纠纷

梅鹏律师曾参与大量民商事纠纷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在处理此案时,围绕涉外合同管辖规则、准据法适用、目标公司注册地事实,构建了完整的管辖权抗辩体系。当庭提出核心抗辩,指出本案属于涉外合同纠纷,案涉协议明确约定适用境外法律,且争议事项与境外公司的设立、经营、股权变动等事项直接相关,国内法院对本案不具有管辖权。

凭借在众多民商事案件中锻炼出的缜密逻辑分析能力与成熟庭审把控能力,梅鹏律师在法庭上进行了精准的法律论证。他强调原告XX的起诉不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及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的相关规定,依法应驳回起诉

最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梅鹏律师的全部抗辩意见,认定案涉《投资入股协议书》属于涉外合同,明确约定适用境外法律,本案争议事项不属于国内法院管辖范围,依法裁定驳回原告XX的起诉,被告C胜诉。梅鹏律师获得了安庆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培训班结业证书,现为安庆市迎江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法律顾问,凭借专业能力与优质服务获得了客户高度认可与良好行业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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