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不服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而提起的行政诉讼。企业作为用工主体,认为涉案人员受伤情形不符合工伤认定标准,该决定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损害自身权益,因此委托罗心艳律师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该工伤认定决定。
罗心艳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指导当事人收集整理核心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表、现场视频或证人证言、工伤认定决定书等。通过研读材料,梳理出案件关键时间线,明确涉案人员入职、工作安排、事故发生情况以及工伤认定的依据和程序节点。同时,重点核查被告作出行政行为的职权依据、执法程序合规性以及法律条文适用的准确性,锁定案件争议核心。
庭审中,罗心艳律师从三个核心维度展开辩论。在事实认定层面,结合考勤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指出被告认定工伤的关键事实存在漏洞,涉案人员受伤不符合工伤认定情形,被告缺乏充分证据。程序合法层面,指出被告在调查取证、文书送达等环节存在程序瑕疵,未保障原告陈述、申辩权利,违反法定程序。法律适用层面,分析被告适用的法律条文与事实不匹配,适用法律错误。庭审中,罗心艳律师还针对被告答辩意见进行反驳,呈现其行政行为的违法之处。
庭审结束后,罗心艳律师结合庭审争议焦点整理提交书面代理词,细化法律论证逻辑,补充司法解释依据,强化代理观点说服力。同时,持续与当事人沟通案件进展,解答法律疑问。
最终,法院采纳了罗心艳律师的核心代理观点,认定被告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且程序违法。判决撤销被告作出的案涉工伤认定决定,责令其在法定期限内重新作出行政行为,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该案胜诉,成功撤销错误工伤认定决定,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也为同类工伤认定行政纠纷处理提供了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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