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泽阳律师深耕刑事辩护领域五载有余,承办各类刑事案件200余件。在众多案件中,他始终秉持“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理念,以“精细化辩护”为工作方法,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为当事人带来了诸多良好的辩护结果。
帮信罪案:缓刑的争取
在胡某帮信罪案件中,20年10月11日,胡某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仍将自己名下的交通银行卡出租给对方使用,非法获利人民币5000元,该银行卡涉案流水总额达人民币336.00元,其中有核实电信诈骗案被害人一名,共计人民币1000.00元资金曾打入涉案银行卡中。20年11月1日,胡某经重庆市合川区公安局电话传唤到案。
凌泽阳律师接手此案后,逐字逐句研判案卷材料,挖掘证据链中的逻辑漏洞。他发现胡某有自首情节,且认罪态度较好,积极退赔给另案被害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上交违法所得,主动缴纳罚金。在辩护过程中,凌泽阳律师结合司法解释与类案检索,精准定位辩护切入点,提出从轻处罚的意见。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判处胡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在辩护过程中,凌泽阳律师在提交的辩护词中写道:“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放过每一个有利于当事人的细节。”
盗窃罪案:不起诉决定的达成
卿某盗窃罪案同样体现了凌泽阳律师的专业与负责。20年11月27日中午,卿某伙同他人在重庆市合川区盗走被害人周某某的电瓶车和手机。20年12月3日,卿某在其法定代理人陪同下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案发后,公安机关已将被盗电动车和手机发还被害人。
凌泽阳律师作为由重庆市合川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辩护人,深入分析案件情况。他抓住卿某是未成年人、有自首情节、认罪认罚、初犯且所盗财物已发还被害人等法定和酌定从轻、减轻量刑情节。在与司法机关沟通时,凌泽阳律师详细阐述了这些情节对量刑的影响。最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卿某不起诉。案件结束后,凌泽阳律师在案件记录本上写下:“细节决定成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需从细微处着手。”
诈骗案:最大幅度减轻量刑
在张某某、陈某某、苏某、蔡某四人诈骗案中,四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身份和关系骗取被害人唐某某钱款,涉及金额巨大。张某某犯罪数额10万元,陈某某、苏某40万元,蔡某34.5万元。
凌泽阳律师与刘律师共同为陈某某辩护。在长达三年的辩护过程中,他们坚持“精细化辩护”理念,逐字逐句研判案卷材料,挖掘证据链中的逻辑漏洞。虽然法院对部分辩护意见未采纳,但最终陈某某还是得到了相对合理的量刑,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五万元,追缴违法所得320万元。这一结果也是凌泽阳律师努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体现,他在整个辩护过程中,始终将当事人的利益放在首位,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减轻量刑的细节。
凌泽阳律师在多起刑事案件中,通过“精细化辩护”,将“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理念贯穿始终,注重案件细节,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良好的辩护结果,展现了一名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的专业素养和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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