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产交易市场中,商品房逾期交付是让购房者颇为头疼的问题。原告张X在2016年3月26日、4月12日与被告屏南XX公司先后签订了两份《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满心欢喜地购买了位于屏南县城南XX某号的两套房产,总购房款为人民币XXX元。合同明确约定出卖人应当在2016年9月15日前向买受人交付符合约定条件的商品房,逾期交付的,出卖人应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合同签订后,张X按约定全额支付了购房款,并于2016年6月21日办理了不动产预告登记。然而,被告却未在约定期限内交付房屋。此后多年,被告始终未履行交房义务。2020年3月31日,被告因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被吊销营业执照。2024年3月6日,张X向被告发出《催促函》,要求交付商品房并支付违约金,被告于同年3月10日签收回执,备注称因公司经营困难,暂时无法交付商品房,也无力支付违约金。截至起诉时,被告仍未交付案涉房屋。
在这漫长的等待与无奈中,张X找到了冯从福律师。冯从福律师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院,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他深耕福建宁德法律服务市场12年,专注于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交通事故、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纠纷等领域,执业以来办理案件超千余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超亿元。这些丰富的经验和出色的业绩,让他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有着独特的优势。
在本案中,冯从福律师的核心优势得到了充分发挥。面对被告下落不明、公告送达、缺席审理的不利条件,他深知证据的重要性。于是,他全面固定了合同、付款凭证、预告登记证明、催告函及被告签收回执等证据,形成了清晰、完整的证据链条。在庭审中,即使被告未到庭,他也能凭借这些证据充分论证合同效力及违约金计算的合同依据,确保法院按合同约定标准支持违约金。
冯从福律师不仅在宁德本地深耕多年,熟悉本地司法环境、裁判规则及人脉资源,而且他还是宁德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宁德市律师协会律师执业权益保障委员会主任等,获得福建电视台《律师在现场》维权律师称号,这些权威的社会职务和荣誉,充分证明了他在法律行业的专业能力和公信力。他的专业聚焦在四大核心领域,通过千余件案件的沉淀,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能够精准预判案件走向,制定最优策略。
在办案过程中,有一个细节值得一提。在整理证据时,冯从福律师对每一份证据都进行了仔细的审查和分析。比如,对于催告函及回执,他不仅确认了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还考虑到了其在证明原告主张方面的关联性。他深知,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每一份证据都可能成为决定案件走向的关键。正是这种严谨的态度,让他能够在复杂的案件中找到突破口。
冯从福律师秉持着“敬律师之业、行仁义之德、事辛苦之力、明法律之公”的执业理念。在这个案件中,他用专业的能力和负责的态度,为张X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支付以总购房款XXX元为基数、从2016年9月16日起按日万分之二标准计算至判决生效之日止的逾期交房违约金,虽然未支持“计算至实际交付之日”,但明确了后续可另行起诉的路径,很大程度上维护了原告的合同预期。同时,法院判决案件受理费及公告费合计33972元全部由被告负担,最大程度降低了原告的维权成本。
冯从福律师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他的执业理念,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道路上,他将继续凭借专业与责任,为更多的人解决法律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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