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盛春龙决定投身专职律师工作,将执业方向聚焦于婚姻家庭案件。这一选择并非偶然,婚姻家庭领域案件复杂多样,涉及情感、财产、抚养权等多方面问题,需要律师具备细腻的情感感知和专业的法律知识。盛春龙意识到,在这个领域深耕,能够为当事人解决生活中的重大难题,为他们的人生带来积极的改变。
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盛春龙形成了注重证据收集的执业理念。他深知,在婚姻案件中,证据是支撑诉求、赢得官司的关键。只有全面、准确地收集证据,才能在法庭上有力地证明当事人的主张。
2018年,盛春龙接手了原告某甲的离婚案件。某甲与被告某乙于2004年登记结婚,2006年生育一子某丙。婚后初期感情尚可,但因性格差异,双方经常争吵,并于2012年2月开始分居。某甲向法院提出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以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求,而被告某乙则辩称双方感情并未破裂,不同意离婚。
接受委托后,盛春龙迅速展开工作。他首先指导某甲收集双方感情不和的证据,由于直接的吵架斗殴证据难以获取,便让某甲详细陈述感情破裂的原因。接着,收集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证据,包括某甲6年多在外租房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金收据,还有租赁房屋6年多的电费、水费缴纳凭证。此外,还收集了某甲抚养孩子有利于儿子健康成长的证据。
在庭审过程中,盛春龙凭借扎实的证据和专业的辩论,向法庭清晰地呈现了案件事实。经过庭审调查、法庭辩论及当事人最后陈述,法院最终作出判决:准予原告某甲与被告某乙离婚;离婚后,双方所生儿子某丙由原告某甲抚养;被告某乙名下的汽车归原告某甲所有,原告某甲给付被告某乙车辆折价款7500元。
事后,某甲表示,盛春龙律师在案件处理过程中细致入微,对证据的收集和整理非常专业,让他看到了胜诉的希望。盛春龙律师通过这起案件,再次证明了注重证据收集这一执业理念在婚姻案件中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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