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子里,被告人和品牌方之间产生了纠纷。被告人没得到品牌方授权,就收购旧手机,还买了假冒的配件和包装盒,把手机翻新组装后,通过电商平台卖出去了。销售数量将近两千部,涉案金额达到了一百多万元。
公诉机关认定这个情节特别严重,还建议量刑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且要处罚金十万元。被告人是初犯,不过他还算有觉悟,经电话传唤就主动到案了,认罪态度也不错。
就在这个时候,李晖律师接受委托,担任了被告人的辩护人。李晖律师开始了一系列的工作。
首先,在黄金救援期,虽然还没有卷宗,但李晖律师及时会见了被告人。第一次会见的时候,不仅了解了案情,还跟被告人详细讲解了他涉嫌罪名的构成要件,告诉他有哪些诉讼权利,像核对笔录、申请排除非法证据这些,避免被告人在侦查人员讯问的时候做出对自己不利的糊涂供述。而且,被告人当时处于信息封闭状态,特别焦虑,李晖律师在不违规的前提下,传递了家人的问候,稳定了他的情绪,和他建立了信任关系。
接着是阅卷和质证环节。刑事案件里证据核心往往是口供,李晖律师制作了“证据比对表”。把被告人在侦查阶段的多份笔录纵向比对,同案犯的供述横向比对。这一比对,就发现了不少前后矛盾、逻辑不通或者和其他客观证据相悖的地方,这些就成了庭审发问和质证的突破口。要是发现有疲劳审讯、指供诱供的嫌疑,李晖律师还敢于提出非法证据排除,削弱了控方的证据体系。
庭审发问的时候,李晖律师目的很明确,不是为了获取新证据,而是为了展示对己方有利的事实。通过封闭式提问,让被告人在法庭上说出符合辩解逻辑的话,为后续的质证和辩论打下了事实基础。
在辩护方面,李晖律师围绕几个核心情节展开了全方位辩护。比如自首情节,李晖律师结合传唤记录、到案经过、首次讯问笔录,完整还原了“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的自首成立条件,成功认定了自首,这为减轻处罚奠定了关键的法律基础。
李晖律师还积极协助被告人和被害品牌方沟通协商,让被告人足额赔偿了经济损失,取得了书面谅解,这大幅度降低了社会危害性,成了法院适用缓刑的重要依据。同时,李晖律师指导家属及时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还主动预缴了高额罚金,向法庭充分展现了被告人真诚悔罪、积极修复法益的态度,显著提升了从轻幅度。
另外,李晖律师对销售记录、刷单数据、退款金额、侵权商品数量、价格认定等逐一审查,依法排除了不合理金额,确保法院认定事实客观、量刑适当。并且全程保障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与合法性,精准对接公诉机关量刑建议。
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李晖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同时具有自首、全部退缴违法所得、积极赔偿被害单位并取得谅解、预缴罚金、认罪认罚、初犯偶犯、适合社区矫正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情节。最终判决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十五万元。当事人不用羁押服刑,可以正常回归家庭和社会。
这个案子能取得这样的结果,关键在于李晖律师对各个情节的精准把握和有效辩护,从自首认定到刑事和解,再到证据审查,每一步都切中了案件的要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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