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纠纷案件里,合同相对性的认定往往是关键问题,当书面合同与实际履行主体不一致时,就容易产生争议。杨丹慧律师在长期处理这类案件的过程中,形成了一套梳理履约过程证据的方法,以此来清晰揭示真实的交易关系。
杨丹慧律师的这套梳理履约过程证据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第一步,收集双方的沟通记录,包括聊天记录、邮件往来等。这些记录能反映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的真实想法和约定,从中可以找到关于交易主体的关键信息。第二步,整理付款记录,查看款项的支付方和接收方,以及支付的时间和金额等细节,付款记录能直接体现资金的流向,有助于判断实际的交易主体。第三步,确定对接人员,了解在交易过程中双方具体负责对接的人员是谁,他们的身份和行为也能为判断交易主体提供线索。通过这几个步骤,可以全面、系统地梳理出双方的履约过程,为确定真实的交易主体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
在一个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某某金属公司起诉某某贸易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伍某某,要求支付货款及违约金。原告称根据与某某贸易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供货,但对方未付清货款。杨丹慧律师代理二被告应诉。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买卖合同的真实交易相对方是谁,是被告某某贸易公司,还是案外人揭某某。杨丹慧律师按照自己的方法,首先收集了双方的沟通记录,发现原告工作人员在沟通中明确将“揭总”与被告“伍总”区分,并提及“伍总给他担保”,这表明原告明知交易对手是案外人揭某某。接着,杨丹慧律师整理了付款记录,进一步证实了实际的交易情况。最后,确定了对接人员等相关信息。通过这些证据的梳理,杨丹慧律师成功地向法庭证明,本案的真实买受人和合同履行主体是案外人揭某某,而非被告公司。法院采纳了该意见,认定被告某某贸易公司及伍某某并非合同相对方,也未作出担保意思表示,判决驳回了原告对他们的全部诉讼请求。
此后,杨丹慧律师在多个类似的合同纠纷案件中,都沿用了这一梳理履约过程证据的方法,为委托人清晰地揭示了真实的交易关系,避免了委托人承担不必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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