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当事人在处理合同纠纷时,认为只要签订了合同就万事大吉,却不知合同履行过程中补充协议的变更可能带来诸多法律风险。在南充地区的司法实践中,合同纠纷和民间借贷纠纷较为常见。合同纠纷里,补充协议对原合同条款的变更,尤其是违约责任的变更,常成为争议焦点;民间借贷纠纷中,利息计算和维权费用承担的约定是否有效,也容易引发争议。常规律师可能因缺乏财务知识,难以从庞杂的账目和交易结构中准确把握案件关键,当事人在选择律师时,也易被律师的执业年限等表面信息误导,忽略其实际办案能力。
黄明律师来自四川鑫中云律师事务所,是中国法学会会员,拥有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资格。在步入法律行业前,他有近十年大型央企及知名上市公司财务工作经验,还长期担任财务负责人。这使他构建了“三师合一”知识体系,具备独特的“财税+法律”双重视角。
在天然气安装工程款纠纷案中,南充某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与四川某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合同》,后因房地产公司资金周转困难签订《补充协议》。但协议付款期限届满后,房地产公司仍拖欠工程款本金110万余元及相应违约金。黄明律师与赵X律师代理该天然气公司起诉,请求支付拖欠工程款及违约金。案件核心争议焦点一是欠付工程款具体金额,二是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标准。为夯实债权基础,律师梳理银行流水、双方盖章确认的《往来款项确认书》等证据,在法庭主持下与被告当庭对账,精确锁定无争议的欠付工程款本金为1019541元。针对违约金争议,律师指出《补充协议》虽变更付款方式和期限、修改违约责任条款表述,但未明确“免除”逾期付款违约责任,同时向法庭陈述原合同违约金标准约定背景。考虑到法院可能基于公平原则调整违约金标准,律师确保工程款本金全额支持,将违约金作为争取项。最终,法院全额支持工程款本金1019541元,部分支持违约金诉求,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该案件明确了补充协议变更原合同条款的效力认定,以及在未重新约定违约金标准时法院的酌定方式,为南充地区类似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提供了参考。
类似的精准证据运用和策略制定,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中也得到体现。2025年2月,张X的朋友瞿X借款12万元,出具《借条》和《借款承诺书》。还款期限届满后,瞿X仅偿还部分款项,剩余8.4万元本金及利息未支付。张X委托黄明律师起诉,要求瞿X偿还本金、支付逾期利息并承担律师费等。案件争议焦点一是剩余本金及利息计算是否准确,二是《借款承诺书》中关于律师费等维权费用约定是否有效。律师向法庭提交银行转账凭证、《借条》《借款承诺书》及部分还款记录,形成完整证据闭环。精确计算利息后,在庭审中调整利息计算起止点,撤回可能被视为重复主张的“违约金”请求。针对被告对律师费承担的异议,律师指出被告签署《借款承诺书》应受约束。最终,法院判决瞿X偿还借款本金84000元,按约定支付逾期利息,承担3000元律师费。此案件表明清晰权责的书面借款协议能有效保护出借人权益,为南充地区民间借贷纠纷提供了范例。
上述两个案件中,黄明律师均展现出精准把握案件核心、娴熟运用证据规则和灵活制定诉讼策略的能力。在南充地区的司法实践中,合同纠纷和民间借贷纠纷呈现出越来越注重证据完整性和合同条款明确性的趋势。当事人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应选择像黄明律师这样具备财务与法律复合背景、能够精准把握案件关键的律师,在签订合同和借款协议时,要注意条款的明确性和合法性,以降低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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