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某和包头市某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内蒙古某某XX代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是用工单位。2021年11月26日,王某某上班前换衣时突发疾病死亡,人社局认定视同工伤。王某某家属起初觉得有工伤认定,这事儿问题不大。
然而,两家公司开始互相推诿。包头市某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没给王某某缴纳工伤保险,内蒙古某某XX代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还把王某某二次派遣到其他公司,且该公司无派遣资质。家属自己和两家公司沟通,却毫无进展,家属慌了,反复想不通,为啥认定了工伤,这赔偿就这么难呢。
后来,经人介绍,家属找到了内蒙古启韬律师事务所的杨洋律师。杨洋律师有扎实的法律功底,执业以来办理过不少民商事、刑事案件。
杨洋律师在梳理材料时,发现内蒙古某某XX代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无派遣资质却进行二次派遣这个关键细节。这是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可能是扭转局面的关键。
围绕这个细节,杨洋律师指导家属收集固定证据。比如找相关证人证明派遣过程,调取公司之间的业务往来文件等。准备充分后,开始了仲裁和诉讼。
庭审上,两家公司提出“无劳动关系”“无过错”等抗辩。杨洋律师依据收集的证据,有力反驳。他指出生效判决已固定劳动关系,包头市某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没缴工伤保险,就得承担全部工亡待遇;内蒙古某某XX代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违法二次派遣,要和派遣单位连带赔偿。家属在庭上极度紧张,紧紧握着拳头。
最终,法院全额支持工亡待遇91万余元,判令两公司连带担责。听到判决结果,家属长出一口气,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了。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用人单位要及时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第二,用工单位别违法派遣员工;第三,遇到工伤纠纷,及时收集证据维权。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遇到复杂的法律纠纷别慌。案子里,杨洋律师精准锁定违法二次派遣核心争议,夯实证据链,有力反驳对方抗辩,帮工亡家属维护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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