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事实
在XX县发生了一起令人关注的案件。被告人陈XX被XX县公安局刑事拘留,随后被取保候审。XX县人民检察院以鄂咸通检未刑诉〔XXXX〕1X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XX犯强奸罪。
事情是这样的,陈XX与全某某发展为情侣关系,陈XX明知全某某系不满十四周岁幼女,仍分别于2024年11月24日晚上、2024年12月初的一天晚上,在全某某租住房内与其发生两次性行为。12月24日,全某某母亲发现其与他人交往,带她去医院检查身体,医护人员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2025年1月15日,陈XX主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1月23日,陈XX亲属赔偿了被害人全某某及其法定代理人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5万元,取得了谅解。
当时陈XX面临着很糟糕的处境,强奸罪是很严重的罪名,一旦定罪,可能面临较长时间的牢狱之灾,他和家人都十分焦虑,感觉未来一片灰暗。
律师介入后的具体行动
家属在陈XX被指控强奸罪后,找到了湖北致志律师事务所的周峰律师。当时家属心急如焚,担心陈XX会被重判。
周峰律师介入后,仔细查阅了大量的案件材料,包括户籍证明、到案经过、医院病情诊断书、刑事谅解书等书证,还有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勘验笔录、被告人供述等。虽然资料中没提及具体的阅卷页数,但可以想象这其中的工作量不小。
周峰律师提出的辩护意见核心逻辑是,承认指控的事实和罪名,但强调陈XX具有犯罪时系未成年人、自首、自愿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等量刑情节。这个逻辑切中了案件的要害,因为这些情节在法律上是可以从轻处罚的关键因素。
周峰律师自2024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500+,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00余件,其中刑事案件占比约70%,可见他在刑事案件方面有一定的实践经验。
案件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XX二次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但考虑到他犯罪时系未成年人,有自首情节,愿意接受处罚,还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最终判处陈XX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
对比陈XX最初面临的可能重判的糟糕处境,这个结果可以说是比较理想的。这个案子能取得这样的结果,关键在于周峰律师准确抓住了陈XX的量刑情节,为他争取到了从轻处罚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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