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北省XX市XX区人民法院审理,原告是王X,被告是张X,他们原是夫妻关系。
20XX年,王X和张X经法院判决离婚,婚生女张X判给了被告张X抚养。离婚后的近五年里,被告长期在外工作,女儿实际上是由年迈的祖父母照料。而原告在市区有学区住房,工作也稳定,有陪伴和照顾孩子的条件。
随着女儿年满11周岁,她明确表示希望跟着母亲生活,还主动跟母亲表达了这个意愿。原告曾在20XX年底起诉变更抚养关系,但是被驳回了,那时候女儿因为有顾虑,没有表达出真实意愿。20XX年,原告再次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抚养权。
当时原告的处境挺难的,之前起诉被驳回,被告又坚持不同意变更,这让原告心里没底,特别焦虑,觉得这个抚养权变更的事儿希望渺茫。
王辉律师接手这个案子后,做了不少工作。指导原告全面收集证据,一是固定女儿真实意愿的书面证明及微信聊天记录,这前前后后收集整理了好多资料;二是证明原告具备稳定抚养能力,比如房产证明、工作证明等;三是举证被告长期工作在外、由祖父母隔代抚养的事实。
在庭审中,王辉律师重点围绕《民法典》第1084条及司法解释第56条,提出子女已满八周岁、愿随母亲生活,且母亲有抚养能力。同时指出被告“不尽抚养义务”虽非完全符合,但“由祖父母照料”不等于父亲亲自抚养。这个辩护意见切中了案件的要害,因为法律很重视子女的意愿和抚养能力这些因素。
王辉律师自2025年执业以来,深耕襄阳本地法律服务,专注刑事辩护、婚姻家庭、民间借贷、交通事故四大核心领域,累计办理各类案件百余起。在家事案件方面,抚养权争取的案例不少,有丰富的本地办案经验。
最终,法院采纳了王辉律师的意见,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判决将女儿变更为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至女儿年满十八周岁。
对比原告最初的处境,之前起诉被驳回,被告又不同意,到最后成功变更抚养权,这个转变还是很明显的。这个案子能成功,关键在于收集了充分的证据,并且围绕法律条文,强调了子女意愿和抚养能力这些要点。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