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因“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况并不少见,而此类案件中本金与利息能否讨回常让当事人陷入迷茫。这正是彭燕律师接手的一起案件中面临的难题。彭燕是贵州维律(施秉)律师事务所主任,自2019年开始执业,承办案件已逾200余件。
这起案件中,原告刘某某与被告刘某豪是大学同学,被告多次请求原告以自身名义从支付宝花呗、度小满、微信微粒贷借款后转给自己使用,并承诺还款。原告累计向被告转贷143900元,产生平台利息13791.64元。但被告仅偿还部分款项后便拒绝继续还款。原告无奈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65864.4元。
面对这起复杂的民间借贷纠纷,彭燕律师迅速展开思考。她深知,要解决案件中的核心争议焦点,关键在于精准把握法律条文和证据。她首先着眼于合同效力的认定,凭借贵州大学法学学士的专业知识,她清晰地认识到,“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她仔细审查原告从支付宝花呗等持牌金融平台借款后转贷给被告的行为,确定该行为完全符合“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构成要件。
在欠款金额和利息损失的处理上,彭燕律师深入研究《民法典》中关于合同无效后果的规定。她明确指出,被告因无效合同取得的143900元本金,扣除已偿还的91831元后,剩余本金52069元需返还原告。对于利息部分,她认为原告向金融平台支付的13791.64元利息属于“实际损失”,因为原告本无借款需求,是因被告请求转贷才产生利息负担,且被告对合同无效存在主要过错。
在庭审中,彭燕律师运用灵活的诉讼策略,针对被告“无偿付能力”的抗辩,她引用法律条文,明确指出“偿付能力不足”并非免除债务的法定事由,仅可能影响执行阶段的履行进度,不能对抗原告的合法债权。最终,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息共计65854.4元。
彭燕律师在处理案件时,还有一些独特的习惯。她在会见当事人前,会花很长时间观察当事人的微表情,以此来判断当事人陈述的真实性和心理状态。这一习惯源于她多年的执业经验,在处理各类民商事纠纷及家事法律事务中,她深刻体会到当事人的心理状态对案件走向有着重要影响。自2019年执业以来,她处理过众多复杂案件,这种观察微表情的习惯帮助她更好地把握案件细节,为当事人提供更精准的法律服务。
案件结束后,原告成功讨回借款本息,避免了经济损失。而彭燕律师并未停下脚步,她接下来将投身于乡村振兴相关的法律事务中,作为黔东南州律师协会乡村振兴专业委员会主任,她将继续为基层组织和个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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