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先生和陈女士夫妻二人遇到了一件烦心事。2017年,他们全额出资购买了东山县的一套房屋,可因为家庭内部矛盾,暂时把房屋产权登记在了侄子林某和侄媳彭某名下。后来他们想把房屋过户回来,却遭到了彭某的拒绝,林某虽同意但因妻子反对也无法履行。无奈之下,他们找到了刘汉涛律师。
刘汉涛律师是福建德勇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律师,自执业以来,就专注于民商事经济纠纷、公司股权、建设工程等领域的疑难复杂纠纷处理。面对这起借名买房的物权确认纠纷案,刘律师深知举证是关键。他系统梳理了一系列关键证据,像林先生与原业主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付款凭证,证明了全部购房款由林先生支付;林某代表夫妻出具的《房屋产权确认书》,明确原告为实际产权人、被告为名义业主;还有陈女士与林某的电话录音,林某亲口承认房屋系林先生全款购买,愿意配合过户但因彭某反对而受阻;以及原告持有房屋钥匙及原始产权证原件,被告系通过挂失才补办新证等实际控制事实。
在庭审中,被告提出“共同出资85万元”“已通过转账、车辆折价等方式返还购房款”等抗辩。刘律师逐一分析转账记录,指出被告陈述的出资份额及支付项目前后矛盾,款项金额与购房款不一致,转账时间跨度长且零碎,且双方之间尚存在其他债权债务关系,无法证明系用于支付本案购房款。同时,刘律师还运用日常生活经验法则,强调若房屋确如被告所称已转让给被告,原始产权证、房屋钥匙等关键物品不可能仍由原告持有,被告也无须通过“挂失”方式补办新证,极大增强了法官的内心确信。
此外,本案中被告在诉讼前已将房屋抵押给信用社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刘律师在诉讼策略上先行确认物权归属,为后续要求被告涤除抵押权、实现过户或主张损害赔偿预留了法律空间。并且在起诉之初,刘律师及时申请对涉案房屋进行诉讼保全,查封了房屋,有效防止被告在诉讼期间再次转移或处分房产,保障了判决的可执行性。
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原告方的证据链,认定被告的抗辩理由“不符合常理”“有悖日常生活经验”,判决确认房屋归原告所有。刘律师秉持着“为当事人争取应有的法律权利”的执业理念,凭借扎实的法理功底和精准的案件研判,成功为林先生和陈女士解决了难题,也让人们看到了他在处理复杂案件时的专业能力和负责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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