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秀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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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建筑资质转让合同纠纷
原告某建设公司与被告某企业管理公司、范某某签订《股权收购委托代理合同》,委托被告代为收购目标公司股权并办理资质分立事宜。原告支付了170万元服务费,还通过重组分立拿到了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可后来这资质被行政机关撤销了,原告就以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为由,把两被告告上法庭,要求确认合同无效,让被告连带返还170万元,赔偿损失55万元,还得承担维权费用。
争议焦点一:合同是否有效
原告主张合同因“买卖资质”无效。法院查明,现行法律并未禁止企业通过重组分立方式获取资质,该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朱秀芳律师指出资质获批是行政审批结果,被告作为受托人履约无过错。最终法院认定合同合法有效且已履行完毕。
争议焦点二:资质撤销与被告的关系
原告认为资质被撤销,被告应担责。法院查明,资质被撤销是后续行政监管及政策调整所致,属于商业风险范畴。朱秀芳律师论证了这与被告的代理行为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原告作为专业建筑企业应自行承担后果。法院据此认定原告要求返还款项及赔偿损失缺乏依据。
争议焦点三:范某某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原告要求范某某承担连带责任。朱秀芳律师指出主合同义务已履行完毕,担保责任随之消灭。法院采纳了该意见,判定范某某无需承担连带责任。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朱秀芳律师成功为委托人避免了高达248万余元的巨额经济损失。
案例二:五金采购合同纠纷
某某五金店和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了《采购合同》,五金店按约供货,可建设公司却拖欠442493元货款不给。五金店要求对方付款、支付违约金,还得承担维权费用,可建设公司辩称货款价格高于市场价格要减付、违约金过高要调整、律师费及担保费非必要支出不应承担,法定代表人某某也不应承担连带责任,还提了管辖权异议。
争议焦点一:管辖权问题
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朱秀芳律师结合合同约定“争议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以及被告已应诉答辩的事实,论证本案管辖法院有合法管辖权。法院驳回了被告的管辖权抗辩,确保案件在约定法院审理。
争议焦点二:货款价格合理性
被告以“价格高于市场”为由要求减付货款。法院查明,被告对欠付货款金额无异议,且货款价格是双方自愿协商确定的。朱秀芳律师强调这是真实意思表示,被告要求减付无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确认货款金额合法有效,驳回被告减付抗辩。
争议焦点三:违约金及维权费用承担
被告称违约金过高要调整,律师费和担保费非必要支出不应承担。朱秀芳律师结合合同约定和被告违约情节,论证违约金未明显过高;依据合同约定和相关发票,证明律师费、担保费是原告实现债权的必要支出。法院全额支持了原告的违约金诉求,判定被告承担维权费用。
最终,法院判决某某建设公司向原告支付货款、违约金、律师费、担保费等合计540191.6元,虽未支持某某承担连带责任,但原告核心维权诉求全部实现。
案例三:企业委托代理合同纠纷
某某原告公司委托某某XX公司收购具备特定资质的目标公司股权,支付了5万元意向金,可XX公司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委托事项。原告发了解除通知,协商退款赔偿无果后委托律师起诉,要求确认协议解除、返还意向金、支付违约金等,还要求XX公司的一人股东某某建筑咨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被告辩称合同未生效、交易是资质买卖属无效合同,拒绝担责。
争议焦点一:合同效力问题
被告主张合同未生效、交易无效。朱秀芳律师核查合同签订细节和履行情况,结合证据证明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已实际履行,依法成立并有效;明确区分“股权收购”和“资质买卖”,论证本案不违法,合同有效。法院采纳意见,认定合同合法有效。
争议焦点二:被告是否违约
原告认为被告未按约完成委托事项构成违约。法院查明被告确实未完成委托事项。朱秀芳律师整理证据证明被告违约,原告有权解除协议、要求返还意向金和主张损失。法院认定被告违约,支持原告解除协议、返还意向金等诉求。
争议焦点三:一人股东连带责任
原告要求一人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朱秀芳律师查明股东未举证证明其财产与公司财产独立。法院依法判决该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某某XX公司返还原告意向金50000元、支付违约金10000元,承担律师费、保全担保费等费用,某某建筑咨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从这些案例可以看出,在签订和履行合同时,双方都要重视合同条款,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遇到纠纷时,要及时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这是维权的关键。同时,要准确理解法律规定,合理主张自己的权益。
朱秀芳律师毕业于宁波大学法学专业,自踏上法律之路以来,经办过上百起合同纠纷案件。深厚的法学功底,让她在处理这些复杂的合同纠纷时格外从容。在这几个案例中,她精准把握法律争议焦点,量身定制诉讼策略,逐一驳斥被告的无理抗辩,为委托人赢得了胜诉。无论是复杂的建筑行业资质转让合同,还是常见的五金采购合同,她都能凭借专业能力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