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事实
这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案子,是由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在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周X在这案子里站在了被告席。
周X违反国家规定,干起了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事儿,违法所得达到了六万余元。在法律上,这种情况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妥妥构成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周X面临的局面很糟糕,一旦罪名成立且没有从轻情节,那判刑肯定轻不了,他心里也是七上八下,不知道未来会怎样。
律师介入后的具体行动
周X委托张琪律师担任辩护人。张琪律师在接受委托后,那可是下了大功夫。他全面梳理涉案资金流水、交易记录、同案供述等证据。光是这些证据材料,就不知道有多少页,每一页都得仔细看,得花费不少时间和精力。
庭审的时候,张琪律师围绕着被告人犯罪时间较短、社会危害性较小、坦白、认罪认罚、全额退赃等从轻、减轻情节,提出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这可不是随便说说,每一个情节都得有证据支撑,得在法律上站得住脚。
突出关键策略点
张琪律师的辩护意见核心逻辑很清晰。他抓住周X犯罪时间短和社会危害性小这两个点,说明周X虽然犯了罪,但不是那种长期作恶、危害极大的犯罪分子。再结合周X坦白、认罪认罚和全额退赃这些情节,表明周X有悔罪表现,社会危险性较小。这就切中了案件的要害,因为法院在量刑的时候,很看重这些情节,这些情节能影响最终的判决结果。
体现同类案件经验
张琪律师自2017年执业至今,从业已十余年,累计办案达1000多件。在刑事辩护领域,他处理过不少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案件。比如刘某某贩卖个人信息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检察院建议量刑五年,经辩护法院判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从这些案件可以看出,张琪律师在这类案件上有一定的经验。
写采纳情况
在这起案件中,法院采纳了张琪律师的辩护意见。法院认为被告人周X虽然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情节特别严重,但其具有坦白、认罪认罚、全额退赃等情节,悔罪态度良好,社会危险性较小,符合缓刑适用条件,同时也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
案件裁判结果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周X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三千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周X原本面临着严重的刑罚,但在张琪律师的努力下,最终获得了缓刑的结果。这个案子能取得这样的结果,关键在于张琪律师抓住了案件的关键情节,提出了合理的辩护意见,让法院看到了周X从轻处罚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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