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事实背景
2021年4月,被告人蔡X偷渡至缅甸境内,加入当地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在该集团“超牛组”从事引流、聊天等辅助工作,参与时间约2个月。这个诈骗集团以“杀猪盘”方式诈骗境内139名被害人共计3600余万元。蔡X于2025年5月经电话传唤到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构成自首。公诉机关指控他构成诈骗罪,且系从犯,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
核心争议点及法院认定
第一,蔡X是否构成诈骗罪
公诉机关认为,蔡X参与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法院查明,蔡X偷渡到境外加入诈骗集团并参与相关诈骗辅助工作,该诈骗集团实施了诈骗境内众多被害人巨额钱财的行为。蔡X对此也供认不讳。法院最终认定,蔡X参与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
第二,蔡X在犯罪中的作用
公诉机关指出蔡X系犯罪集团一般参与者,起次要作用,应认定为从犯。法院经过审理查明,蔡X在诈骗集团中仅为底层引流人员,参与时间较短。法院最终认定,蔡X系犯罪集团一般参与者,起次要作用,认定为从犯,依法减轻处罚。
第三,罚金数额应如何确定
辩护人高志博律师提出,蔡X在诈骗集团中未领取工资、未参与分赃,无任何违法所得;同时提交相关情况说明,证实蔡X是家庭唯一经济来源,妻子需抚养未满周岁婴儿,父母收入微薄,家庭陷入严重生活困难,无力承担较高罚金。法院综合考量案件情节、社会危害性、蔡X的悔罪态度以及其家庭实际困境,采纳了辩护人关于蔡X未获利、家庭困难的辩护意见,依法判处较低罚金。
整体判决结果
最终,被告人蔡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自2025年5月23日起至2026年4月22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法律建议
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参与诈骗犯罪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对于普通人来说,一定要坚守法律底线,不要被不法利益诱惑而参与违法活动。如果不小心陷入类似的法律纠纷,要及时向专业人士咨询,如实供述事实,争取从轻处理。同时,在日常生活中要提高防范意识,避免成为诈骗的受害者。
在这起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中,高志博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他毕业于黑龙江大学全日制法学本科,自2013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在本案中,他没有盲目辩护,而是精准抓住“罚金数额”这一关键利益点,在认罪认罚框架下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利益。他深入调查被告人的家庭情况,将客观困境完整呈现给法庭,让法理与情理相结合。正是由于他多年的执业积累和认真钻研的态度,才能够在复杂的刑事案件中找准突破点,为当事人减轻经济负担,实现法律效果与家庭稳定的统一。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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