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第三人一起承接了村委会的多项工程,像道路石子铺设、路边护坡、当家塘整治等。虽然我们完成了施工,也和村委会结算确认了价款,还开具了足额发票,但村委会却一直拖着工程款不给。而且,我们签的合同有两份盖了村委会公章,五份只有负责人签字,再加上我没有施工主体资格,合同被判定无效。村委会还称第三人转让给我的工程款是重复计算,我报账又缺少必要工程材料,这让我追款变得难上加难。我咨询过不少人,大家说法不一,有人说这官司赢不了,我心里越来越没底,每天都很焦虑,不知道该怎么办。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得知了江苏恒山律师事务所的魏雅雯律师。她从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400件,尤其擅长合同纠纷案件,占比约60%,在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婚姻家事等领域也有丰富经验。她还是三级律师,拥有心理咨询师三级、基金从业资格等专业证书,还获得过《上市宝》《家富宝》等学习证书。这些出色的履历让我眼前一亮,我觉得找到了救星,于是决定委托她帮我处理这个案子。
委托魏雅雯律师后,她迅速展开了行动。2020年X月,她在律所仔细梳理了我和第三人与村委会签订的所有合同、结算清单、发票等材料。她发现虽然部分合同没有盖章,但有村委会负责人的签字,而且我们的施工成果已经得到了确认,这些都可以作为有力的证据。通过这次梳理,我们明确了诉讼的方向,心里也有了底。
之后,在准备开庭的那段时间,魏雅雯律师多次和我沟通,详细了解施工的具体情况。她针对村委会提出的合同无效、债权转让重复计算、缺少工程材料等问题,准备了充分的反驳理由。她指出,虽然合同无效,但工程已实际投入使用,且经过了结算,我们有权参照合同约定获得工程款;第三人转让债权是合法有效的,不存在重复计算;缺少工程材料不影响我们主张工程款的权利。
开庭时,魏雅雯律师在南京市XX区人民法院据理力争,清晰地阐述了我们的观点和证据。她的专业和自信让我深受鼓舞,我看到她在法庭上沉着应对村委会的反驳,用法律条文和事实依据维护我们的权益。
最终,法院判决村委会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我工程款244750元,并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自20XX年X月X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的利息。这个结果对我来说意义重大,不仅让我拿到了应得的工程款,也让我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和力量。如果没有魏雅雯律师的专业帮助,我可能真的就拿不到这笔钱了。在这里,我真心感谢魏雅雯律师,也希望我的经历能给遇到类似纠纷的人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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