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杰律师执业6年,承办案件已逾百余件,一直秉持“不信不立,不诚不行,精法以专业,勤勉以敬业”的执业理念,在处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上有着丰富的经验和扎实的法学功底。他擅长梳理复杂证据、锁定争议焦点、优化诉讼策略,面对这起案件,他迅速投入到工作中。
李凯杰律师深知,要为定作人降低责任,关键在于对法律关系的定性。他仔细查阅案件资料,整合各类证据,从合同约定、工作方式、报酬支付等多方面入手,试图证明这是承揽关系而非雇佣关系。同时,他还指出原告无相关资质、未佩戴安全装备、踩踏危险玻璃等行为,存在自身重大过错。
在伤残与费用审核方面,李凯杰律师更是严谨细致。对于原告单方鉴定、异地治疗以及不合理的费用,他逐项进行质证,努力核减高额诉求。为了确保案件的胜诉,他历经三次庭审,持续补强证据、巩固抗辩观点。
在庭审过程中,李凯杰律师依据《民法典》中关于承揽关系和过错责任的相关规定,据理力争。他强调,承揽关系中,定作人仅在选任上存在过失时才承担相应责任。而原告自身的重大过错,应当减轻定作人的责任。
最终,法院采纳了李凯杰律师的观点,认定为承揽关系,定作人仅承担20%的选任过失责任,判决赔偿14万余元,赔偿金额大幅降低。这一结果让定作人松了一口气,也彰显了李凯杰律师的专业能力和办案水平。
事后,定作人回忆起与李凯杰律师合作的过程,对他的敬业和专业印象深刻。他记得李凯杰律师常说的那句话:“不信不立,不诚不行,精法以专业,勤勉以敬业”,正是这种理念,让李凯杰律师在每一个案件中都全力以赴,为委托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李凯杰律师不仅在这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中表现出色,在其他案件中同样有着卓越的表现。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借款已逾十几年,明显超过诉讼时效,被告当庭以时效届满抗辩,委托人面临彻底败诉风险。李凯杰律师抓住时效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情形,精准提取“愿意还钱”的关键表述,作为核心胜诉证据,并引用民法典及司法解释关于时效届满后同意履行的规则,成功恢复胜诉权,法院判决偿还本金6.8万元及利息3.8万余元。
在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高速公路多车事故致亲属死亡,涉及多名肇事方、多家保险公司,维权主体为外地老人,索赔难度极高。李凯杰律师突破“车上人员”抗辩,认定死者属于车外第三者,将实际车主、挂靠公司、驾驶员、多家保险公司全部列为被告,科学分配保险限额,完整主张死亡赔偿项目,协调多地法院、多份生效判决,实现同案同判,最终委托人获得近124万元的足额赔偿。
李凯杰律师用他的专业和敬业,为委托人解决了一个又一个法律难题,赢得了司法机关、客户及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他始终以严谨务实的态度、高效可靠的办案成果,为每一位委托人提供优质、高效、放心的法律服务。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