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李XX与被告张XX是朋友关系,张XX在经营某车辆部件有限公司时,因资金周转于2020年3月向李XX借款100万元,双方约定2020年底归还,李XX按要求将款项转至指定账户。然而到了2023年6月,借款仍未归还,双方结算确认利息36万元,两被告重新出具了136万元的借条,但之后依旧未还款,李XX无奈之下诉至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
案件在2024年6月立案受理,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庭审时,原告李XX到庭,而两被告经公告送达传票却未到庭,这让案件的走向一度充满不确定性,李XX陷入了焦虑之中。
就在这时,来自江苏省镇江市的张琪律师介入了此案。张琪律师自2017年执业至今,已从业十余年,累计办案达1000多件,在处理各类疑难复杂案件方面经验丰富。接手案件后,张琪律师仔细梳理证据,指导原告举证借条、银行业务凭证来证实借贷及结算事实。
在张琪律师的努力下,法院结合这些证据查明了案件事实,并依法进行了缺席判决。法院认为,原被告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合法有效,原告已履行出借义务;结算后重新出具的借条金额未超出法定利率上限,应认定为合法借款金额;逾期利息主张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两被告在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136万元,并以10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45%支付自2024年6月18日起至实际还清日止的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公告费也由两被告负担。张琪律师凭借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成功帮助原告李XX实现了债权,让案件实现了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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