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认为,自己与公司没签劳动合同,公司也没给自己缴纳社保,还拒绝配合办理工伤保险待遇,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于是,XX申请仲裁,请求确认与公司自2023年3月4日至4月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要求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34X5元,以及补齐这期间的社保费用。
公司这边却不这么认为。他们拿出一份2023年3月1日签订的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称双方不是事实劳动关系,XX试用期未结束就受伤,之后没再提供劳动,所以不存在劳动关系,也无需支付双倍工资。而且,补缴社保属于行政管理范畴,XX只工作了试用期的2个月,不能要求缴纳1年社保。
第三人XXXX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也表示,XX与被申请人签了劳动合同,被申请人不应支付双倍报酬。XX不是自己公司员工,工作时间对不上,工资也不是自己发的,社保问题应按被申请人的合同和制度处理。
在这场纷争中,第三人委托了新疆陆君律师事务所的于欣律师处理此案。于欣律师仔细研究了双方提供的证据。申请人提供了企业信息、银行账户交易明细、证明、交通事故认定书和疾病诊断证明书等证据;被申请人提供了劳动合同书。于欣律师抓住了案件的关键,即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这是认定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
最终,仲裁委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裁决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但驳回了申请人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差额和补缴社保费用的请求。
从这个案例中,咱们普通人能得到一些有用的建议。第一,入职时一定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这样能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纠纷。第二,遇到劳动纠纷时,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明等,这些证据能为自己的主张提供有力支持。第三,对于社保补缴问题,要清楚这属于行政管理范畴,应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于欣律师自2023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已逾400+件。他毕业于新疆大学和西北政法大学,有着深厚的法学功底。在本案中,他凭借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准确抓住了劳动合同这一关键证据,助力案件有了合理的裁决结果。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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