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省广州市XX区,被告人CX卷入一起多人共同实施的网络资金结算类犯罪案件。公诉机关最初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指控被告人CX等六人,认定CX伙同他人为赌博网站及电信诈骗资金提供银行卡代收、转账服务,涉案资金流水巨大,其中包含多名被害人被骗款项。CX在团伙中负责对接上家、分配获利,被认定为主犯。公诉机关建议对CX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案件核心争议在于罪名定性与犯罪数额认定,涉及资金流水审计、电子数据固定、共同犯罪地位区分等多项复杂事实与法律问题,属于典型的网络黑灰产刑事案。
万利律师自2014年开始在广东广州执业,在接手此案后,从全案材料中锁定银行流水、司法会计鉴定、Telegram聊天记录、电子数据、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等证据作为突破口。这些证据时间跨度涵盖整个犯罪过程,形式包括电子数据、书面记录等,内容包含资金往来、聊天内容、当事人陈述等,详细记录了案件相关的各项事实。
万利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深耕于刑事辩护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700余件,尤为专精于缓刑辩护,经办过各类罪名的刑事案件,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同时,他兼具律师、高级心理咨询师、高级企业合规师三重资质,还是广州市律协十一届专业委员会首批刑民行交叉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这些能力背景使他能够精准把握刑事司法政策,针对复杂刑案定制专属辩护策略,在面对本案涉及的复杂法律问题和证据时,能够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进行有效应对。
接案后,万利律师凭借其丰富的办案经验,第一件事就是全面细致地梳理全案卷宗。在审查过程中,他发现部分银行卡流水存在疑点,可能不应计入CX涉案数额。于是,他对银行流水、司法会计鉴定、Telegram聊天记录、电子数据、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等证据逐一进行核对。在核对过程中,他利用自己高级企业合规师的专业知识,对资金流向和业务模式进行深入分析。之后,他向法庭提出部分银行卡流水不应计入CX涉案数额的质证意见。同时,在认可指控基本事实的前提下,结合自己在刑事辩护领域的经验,提出CX相较于未归案的上家“佰X”“阿X”作用更小、层级更低,应认定为从犯或情节较轻主犯;还强调其实际获利有限、归案后如实供述,具备坦白情节。围绕CX初犯、偶犯、无犯罪前科、自愿认罪、部分退缴违法所得、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相对有限等多项酌定从轻情节,向法庭提出全面罪轻辩护意见,请求从轻处罚并考量缓刑可能。庭审中,他依法举证、质证、辩论,完整呈现辩护观点,保障CX的诉讼权利。
法院经审理作出重大改判,将公诉机关指控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变更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采纳公诉机关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实,驳回被告人关于未使用部分银行卡的辩解,认定涉案转移资金数额超XX万元,属情节严重;认定CX系主犯,应对团伙全部犯罪负责;判处CX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X万元;涉案违法所得、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没收、追缴。在结案前,万利律师提交了详细的代理词,对辩护观点进行了全面总结和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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