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XX年,原告A公司与被告C公司因《产品供销合同》产生纠纷,货款金额认定、违约责任承担、股东责任认定及实现债权费用负担。被告以对账单等作为证据索要货款,而原告面临着货款难以收回、违约责任界定不明等困境。此时,2018年执业的吴震律师接手此案,他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0多件,其中建筑工程、刑事辩护等相关案件达2500余件。
吴震律师首先对合同和对账单进行笔迹比对,发现部分签字存在细微差异。他通过专业的笔迹鉴定机构进行验证,确定部分单据签字可能系伪造。这一发现让律师意识到案件存在证据瑕疵,后续策略上决定重点审查证据的真实性。
接着,吴震律师锁定供货日期,发现部分供货单日期与合同约定的供货周期不符。他通过调取物流记录和微信沟通记录进行验证,发现一些货物实际供货时间晚于合同约定。这使得律师在诉讼中可以主张被告存在违约行为,为原告争取更多权益。
之后,吴震律师调取双方微信记录,发现其中有关于货物质量问题的沟通。他将这些记录与货物检验报告交叉核对,确认货物存在一定质量问题,这对双方违约责任的认定产生影响,律师据此调整了赔偿金额的主张。
同时,吴震律师申请气象数据,发现部分货物运输期间遭遇恶劣天气,这可能影响货物质量。他将气象数据与货物损坏情况进行对比,为货物质量问题的责任划分提供了依据。
吴震律师还凭借调查令调取入库系统数据,发现部分货物未按规定入库,存在管理漏洞。这一发现让律师在庭审中指出被告管理不善,增加了原告的胜诉筹码。
在查证过程中,吴震律师调取出勤记录,发现被告部分员工在关键时间未出勤,可能影响货物验收流程。这为律师质疑被告验收流程的规范性提供了证据。
吴震律师比对过上千份送货单,经验丰富。他在比对过程中发现了诸多异常情况,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基础。而且他担任仲裁委建工专业委员,在查证停工记录等方面具有专业优势。
最终,法院驳回了被告不合理的索赔金额,支持了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货款、违约金及相关维权费用的诉求,切实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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