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XX因亲属购房需要,向被告XX、被告B转账十余万元,然而双方并未出具书面借条。后来二被告离婚,被告XX以无借贷合意、款项系赠与、已过诉讼时效等理由拒绝还款,被告B也未到庭应诉。原告XX无奈之下,委托河北齐心律师事务所的李玉博律师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二被告共同偿还借款本金及逾期利息,并承担案件诉讼相关费用。李玉博律师执业5年,已承办千余件案件,在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等多个领域都有丰富经验。
庭审中,李玉博律师深知本案的关键在于证据。他结合转账记录、离婚案件生效判决等证据,开始了艰难的论证过程。他详细梳理每一项证据,将转账记录与离婚案件生效判决书相互印证,以此来论证借贷关系真实存在。对于被告XX提出的种种抗辩理由,李玉博律师凭借对民间借贷行业规则和证据特点的深入理解,逐一进行驳斥。他明白,在无借条的情况下,证据链的重构至关重要。他整合银行转账记录、生效裁判文书等间接证据,让这些看似孤立的证据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链条,完整地证明了借贷事实。
同时,李玉博律师准确界定了夫妻共同债务。他指出案涉债务发生在二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款项用于共同购房,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一精准的认定,确保了债权人可向双方主张连带清偿,最大化实现了债权。在整个办案过程中,李玉博注重与当事人进行详细、坦诚的沟通,全面掌握案件细节、精准对接诉求;同时积极与司法机关高效沟通,清晰传递案件核心。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原告XX提供的转账记录与离婚案件生效判决书相互印证,借贷关系成立;案涉债务发生在二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于共同购房,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法院作出判决,被告XX、被告B各自向原告XX偿还借款本金五万余元及逾期利息;二被告对上述债务互负连带偿还责任;案件诉讼费用由二被告共同承担。
本案在无书面借条的情况下,全面支持了原告的核心诉求,成功追回全部借款。李玉博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办案态度,为亲属间、无书面凭证的民间借贷纠纷提供了可复制的胜诉代理路径,他也因此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与业内同行的高度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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