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原告之子在校投保学生意外伤害保险,意外身故后保险机构却以被保险人无证驾驶、驾驶无牌机动车属于免责条款为由拒绝理赔,原告索赔10万元保险金陷入困境。
此前原告索赔失败,核心在于未抓住保险机构在免责条款提示和保单送达义务上的漏洞,缺乏有力证据支撑诉求。
破局的关键,在于有专业律师能从保险合同的关键事实入手,精准组织证据并清晰阐述法律依据。这正是深耕民商事合同纠纷领域的律师所擅长的。
2021年开始执业的郑文婧,在江苏徐州这片法律土壤中不断深耕,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件。她不仅在民商事合同纠纷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成功办理相关案件48余件,尤其专精于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还在刑事辩护方面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作为徐州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副秘书长,郑文婧有着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严谨的法律思维体系,秉持“专业立身、诚信尽责”的执业理念。
在这起人身保险合同理赔纠纷案中,郑文婧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当两名原告因保险机构拒绝赔付而陷入困境时,她接受委托后,迅速全面梳理案件事实。在民商事案件代理中,对复杂法律关系进行拆解与定性是关键,郑文婧深知这一点,她重点审查保险合同订立、免责条款提示说明义务、保单送达等关键事实。
针对保险机构的免责抗辩,郑文婧从条款提示义务未依法履行、未向投保人交付保单等核心点组织证据、拟定诉讼思路。在庭审中,她围绕保险法及司法解释规定,充分论证保险机构免责理由不成立,清晰阐述原告主张的法律与事实依据。她严谨、细致、高效的办案风格,注重证据链的完整性与逻辑链的严密性,在每一个细节上都做到了精准把控。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保险机构虽将法律禁止性情形作为免责事由,但未能举证证明已依法向投保人送达保单、就免责条款尽到法定提示义务,其免责抗辩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案涉保险合同合法有效,保险事故属于承保范围,判决保险机构向原告支付保险金10万元,案件诉讼费用由保险机构承担。
郑文婧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精准抓住保险机构未履行免责条款提示与保单送达义务的关键,帮助原告成功获得全额保险金赔付,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她在民商事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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