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当事人常面临诸多困境。这类案件常见于工程施工场景,争议焦点通常集中在工程款的结算与支付上。司法实践中,由于合同签订不规范、证据保存不完善等问题,裁判标准存在较大差异。比如,没有书面合同和结算单时,如何认定工程欠款数额就成为一大难题。
在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当事人张某找到安徽阜阳的王文龙律师。张某承接了一项工程,但与对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也没有结算单,对方仅进行了单方计价。一审时,张某的诉求未得到支持。案件的棘手之处在于缺乏关键的书面证据来证明工程欠款的具体数额。
王文龙律师接手案件后,首先对工程相关的所有资料进行了全面梳理,包括施工记录、材料采购单等。接着,律师走访了工程现场,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收集证人证言。同时,律师还对对方的单方计价进行了详细分析,找出其中不合理之处。在二审过程中,王文龙律师向法院提交了这些新收集的证据,并对证据的关联性和证明力进行了充分阐述。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王文龙律师的观点,判决对方支付张某7万余元工程欠款。这一结果为张某挽回了经济损失,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从本案可以看出,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即使没有书面合同和结算单,通过收集其他相关证据,如施工记录、证人证言等,也有可能证明工程欠款的事实。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认定事实和作出判决。
从本案和同类案件的裁判文书来看,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当事人的证据收集和保存至关重要。每一份与工程相关的资料,都可能成为决定案件胜负的关键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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