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迪律师执业以来,参与了大量诉讼与非诉法律事务。此次案件中,原告金女士与被告黄先生于2014年经亲戚介绍相识,2015年按农村习俗举办婚礼,2018年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婚后育有一子一女。然而,这段婚姻充满波折。金女士生育长子期间,黄先生前往红灯区,伤害了夫妻感情。此后,黄先生在2020年4月擅自转移金女士银行卡内资金并删除交易记录,还长期沉迷网络游戏充值和网络主播打赏,仅2020年就通过微信支付向多个网络主体转账用于非家庭生活消费累计达11828.10元。更过分的是,他私自变卖金女士个人所有的40克金手镯,所得款项用于偿还个人网贷及网络赌博债务。此外,黄先生在金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借取大量网贷,导致网贷催收人员持续骚扰金女士,严重影响其正常工作与生活。
金女士曾于2024年8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判决后,黄先生仍无悔改,双方持续分居已满2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于是,金女士委托乐迪律师再次提起离婚诉讼,请求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子由被告抚养、婚生女由原告抚养,双方各自承担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房屋归原告所有,购房和生活所欠亲友借款171800元为夫妻共同债务,由被告承担50%,被告自行承担其个人网贷及网络赌博所产生的全部个人债务。
乐迪律师接受委托后,制定了“以调解为导向、兼顾诉讼施压”的综合策略。在梳理证据链时,她系统整理了黄先生多次过错行为的证据,包括前往红灯区、转移资金、充值打赏记录、变卖金手镯证据、网贷催收骚扰记录等,为感情彻底破裂提供了充分依据。同时,乐迪律师准确把握《民法典》关于“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的规定,结合双方已分居2年的事实,为法院认定感情破裂、支持离婚请求奠定基础。在财产与债务方面,她协助金女士梳理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明确区分被告个人债务。在调解过程中,乐迪律师积极与法院及对方沟通,考虑到案件涉及孩子抚养、房产处理及债务问题,建议金女士在保障核心诉求的前提下,适当放弃部分诉请以促成调解。
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自愿离婚,两个孩子分别由双方各自抚养,互不支付抚养费,双方均享有探视权,金女士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双方再无其他争议。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100元,由金女士负担。
乐迪律师长期认为,在婚姻纠纷中,多元化停纷止争,提高效率降低诉累很重要。对于遭遇类似婚姻问题的人,一种常见的预防方式是在婚姻生活中注意保存对方过错行为的证据,在矛盾无法调和时,及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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