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基本事实
廖XX和杨XX原本是夫妻,2019年两人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书》里明确约定,廖XX分得位于成都市武侯区某小区的一套房屋;杨XX要向廖XX支付500,000元现金,分两年付清;同时,该房屋剩余的330,000元银行按揭贷款由杨XX负责偿还。可离婚后,杨XX只付了一部分钱,剩下的补偿款和房屋贷款都没按约定履行。2024年,廖XX为了子女教育要出售这套房子,没办法只能自己垫付结清了剩余银行贷款本息,共计211,954.74元。
双方的诉求和各自理由
廖XX作为原告,她认为离婚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杨XX应该按照协议履行义务。杨XX没付完补偿款,还没还房贷,自己为了卖房垫付了贷款,所以要求杨XX支付拖欠的补偿款以及自己垫付的房贷本息。
杨XX作为被告,在庭审中对欠款金额和垫付房贷的偿还责任提出了异议,但他并没有给出合理的理由和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
法院查明的事实细节
都燕果律师围绕《离婚协议书》的约定、款项支付凭证、银行结清证明以及经公证的售房委托书等核心证据,进行了清晰、有力的举证和论证。这些证据表明,离婚协议是合法有效的,杨XX确实没有按照协议履行义务。而廖XX垫付房贷的行为,有银行结清证明和经公证的售房委托书作为依据,证明了垫付行为的必要性和关联性。
法院的认定逻辑
法院认为,《离婚协议书》是廖XX和杨XX自愿签订的,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具有法律效力。杨XX应该按照协议的约定,向廖XX支付补偿款和偿还房屋贷款。廖XX为了出售房屋垫付的银行按揭贷款本息,根据协议约定和公证书内容,理应由杨XX承担。所以,法院支持了廖XX的绝大部分诉讼请求。
最终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判决杨XX尚欠廖XX离婚协议约定的补偿款374,500元;廖XX为出售房屋而垫付的银行按揭贷款本息211,954.74元,由杨XX承担。综上,杨XX要向廖XX支付款项共计586,454.74元,并承担绝大部分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
这个案子由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的都燕果律师代理。
法律建议
从这个案子可以看出,离婚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双方都应该严格遵守。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一定要把各项条款写清楚,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如果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在处理财产分割和债务承担等问题时,要谨慎对待,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结尾
在这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中,廖XX原本面临着对方不履行协议的困境,但在都燕果律师的帮助下,最终成功追回了大额协议款项及垫付成本,最大程度地兑现了离婚协议中的财产权益。都燕果律师自201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十余年的丰富经验,带领团队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深厚的法学功底(四川大学打下的基础)让他在处理本案复杂的财产纠纷问题时格外从容。他全面收集并严谨组织关键证据,准确把握法律定性,庭审应对有力,最终让法院采纳了代理意见。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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