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18日,原告丁XX与被告于xx、山东XX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立案。被告是否应返还原告支付的60000元逾期记录处理费用。被告于xx称两被告系代理关系,应由山东XX公司还款;山东XX公司则辩称与原告无合同关系,不是适格主体。原告面临的困境是两被告相互推诿责任,难以确定最终承担还款义务的主体。
宋晓律师2017年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400+件,其中经济纠纷、合同纠纷案件300+余件。接手案件后,宋晓律师首先进行了细致的证据审查。他逐笔核对转账记录,发现2021年7月10日原告通过微信转给被告于xx10000元,2021年8月1日又通过其妻子银行账户向于xx转账50000元。这一异常发现表明原告确实按约支付了费用,验证了合同约定的付款情况,为后续要求返还费用提供了有力证据。
接着,宋晓律师比对协议签署时间和内容。发现原告与于xx2021年8月1日签订的委托协议中乙方为山东XX公司,但山东XX公司与于xx8月5日才签订合作协议。这一时间差显示山东XX公司最初可能并不知晓原告委托事宜,需要进一步核实其责任承担情况。这一发现影响了后续策略,促使宋晓律师深入调查各方关系。
宋晓律师还调取了原告与被告于xx的微信聊天记录,发现其中有关于逾期记录处理进度的沟通,且被告于xx承诺会处理但最终未完成。这一证据进一步证明了被告未按约履行义务,为原告主张返还费用提供了新的支撑。
经过宋晓律师的努力,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山东XX公司付给原告丁XX人民币60000元,驳回原告对被告于xx的诉讼请求。宋晓律师凭借专业的审查和严谨的逻辑,为当事人厘清了复杂的法律关系,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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