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市XX区人民法院审理的(20XX)川01XX民初XXXX号案件中,原告唐XX遭遇了包租公司“空壳”跑路的难题。唐XX与被告成都住XX公司签订《房屋出租委托管理合同》后,该公司自2019年12月24日起停止支付租金及物业费等费用,还试图通过股权转让逃避债务。
郭寿瑶律师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法学本科,自2018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逾600件,在民商事业务尤其是应收账款及执行案件方面经验丰富。面对此案,她并未局限于起诉合同相对方空壳公司。凭借深厚的实务积淀,郭寿瑶深入调查被告公司的工商档案及股权变动情况。她发现被告公司系自然人独资公司,在合同履行及债务产生期间,原股东黄XX将股权全部转让给邱XX,且双方均未实际缴纳出资(出资时间约定为2035年)。
在诉讼过程中,郭寿瑶敏锐意识到仅起诉空壳公司无法执行回款。她作为四川睿塔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企业法律服务团队负责人,凭借对公司法的深入理解和丰富的企业法律服务经验,代表原告向法院申请追加黄XX、邱XX为本案共同被告,打破了包租公司“换壳”逃避债务的企图。
庭审中,郭寿瑶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主张被告公司资产与股东资产发生混同。她指出,作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黄XX和邱XX未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且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此要求二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她还精准核算原告损失,详细梳理了原告垫付的租金、物业费、垃圾清运费、水电燃气费等各项损失,并针对被告的逾期付款行为主张了逾期利息(违约金),还主动将计算标准调整得合理合规(按年利率4.16%计算),以获得法院支持。
最终,法院采纳了郭寿瑶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房屋出租委托管理合同》合法有效,成都住XX公司构成违约,黄XX与邱XX需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成功为房东挽回全部经济损失。
在另一起(20XX)川01XX民初XXXX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周X起诉被告陈XX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郭寿瑶作为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凭借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协助原告整理借条、银行转账交易凭证等证据。法院查明事实与原告诉称一致,最终支持了原告的全部本金和利息诉求。
郭寿瑶律师通过这两个案例,展现了其在债务执行和民间借贷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她用专业知识和策略,穿透公司面纱,让未出资股东承担责任,支持民间借贷的本金和利息诉求,厘清了相关规则,为解决类似纠纷提供了可借鉴的范例,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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