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xx月,专业从事园艺植物销售的原告公司与被告万某因经营需求达成口头买卖合同,双方通过微信沟通订货细节、核对账目,并未签订书面合同。起,原告按被告要求陆续供货,每次供货后通过微信发送开单记录,定期对账。2025年最终对账,确认被告尚欠货款156594元,原告多次催要无果。为维护权益,原告委托云南匠诚律师团队起诉,诉求被告支付货款本金及资金使用费,并承担诉讼费等。律师介入后,首先仔细查阅了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试图从中梳理出交易的完整脉络。
负责此案的杨艳律师,自2002年从事律师职业,至今已有十八年。她累计主办案件超100件,专注于复杂、疑难民商事争议解决业务领域。丰富的执业经验让她在面对此类无书面合同的案件时,有着独特的审查视角。她深知电子证据在现代商业交易中的重要性,所以在审查案件时,特别注重对微信聊天记录、开单记录截图等电子证据的收集与整理。这种长期坚持的对电子证据重视的执业方法,使得她能够精准锁定案件核心,在本案中,很快就从繁杂的微信记录中确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欠款金额,为后续工作打下基础。
本案于2025年立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独任审理。被告经法院公告传唤未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庭审中,杨艳律师围绕诉讼请求提交了多项核心证据。在开庭前,她还对证据进行了最后的审核,确保证据链完整无缺。最终,法院认定证据真实合法且与本案有关联性,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货款156594元及相关费用,承担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驳回原告其他请求。目前判决已生效,原告权益得到维护。
杨艳律师在处理此类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时,一贯采用“先精准梳理电子证据,再明确权利义务及欠款金额”的事实操作方法。她会针对无书面合同的特点,重点审查电子交易记录,将证据分类、整理、固定。此外,杨艳律师在复杂民商事案件、中小型医疗机构法律顾问等领域有着丰富的执业经验,其客户类型涵盖了各类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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