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X与方X(某化工公司法定代表人)存在多笔借款往来。2020年11月至2021年2月,柴X通过银行转账累计出借45万元,之后方X归还15万元本金,尚欠30万元,双方口头约定月息3分。然而自2021年8月31日后,方X不再支付利息,柴X多次催讨无果,无奈之下诉至法院,要求两被告共同归还借款本金30万元及按LPR四倍计算的利息。
毕罗春,浙江崇鑫律师事务所律师,自2011年起正式执业。截至当前,他累计承办各类案件超过700件,涵盖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等多个领域。此前他曾长期担任大型民营企业法务,深度参与企业合同管理、风险控制及劳动争议处理等实务工作,这让他在面对各类案件时都能凭借丰富的经验精准把握关键节点。
毕罗春律师接受柴X委托后,迅速展开工作。他仔细梳理了转账记录、借条等证据,以此证明借款事实以及被告方X的个人借款行为。在案件推进过程中,本金及利息金额的确认是一个关键突破点。毕罗春律师通过举证,让被告对方30万元本金无异议。同时,在法院调解下,双方确认利息为5万元(计算至2024年11月28日),本息合计35万元。这样的处理避免了高利不被支持的风险,体现了毕罗春律师对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的精准把握。
在还款方案方面,毕罗春律师为原告争取到了分期还款方案,即2025年6月、10月各还17.5万元。并且,他还设置了逾期违约金条款,若任一期未付,原告可就剩余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且剩余本金按月利率1%继续计息。这一设计有效保障了原告的权益。此外,考虑到公司可能无清偿能力,毕罗春律师策略性地放弃对公司连带责任的主张,集中追索个人,提高了实际受偿的可能性。
最终,在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的调解下,被告方X确认尚欠原告柴X借款本金30万元及利息5万元,合计35万元。方X需按照分期还款方案还款,若逾期原告可申请强制执行并继续计息。原告放弃对化工公司的权利主张,案件受理费1.920元由方X承担。毕罗春律师凭借其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和专业的法律素养,成功为当事人解决了三年的借款难题,其专业能力也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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