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某某公司与北京某某公司存在合法的买卖合同关系。2019年,双方签订《机械设备采购合同》,北京某某公司向南京某某公司采购3台设备,总货款170多万元,合同明确了付款节点、质保金、违约责任等内容,南京某某公司需履行交钥匙前全部义务及保修责任。合同签订后,南京某某公司依约于2019年x月交付设备,x月设备检验合格并完成验收。xx月,北京某某公司加购配套配件,产生配件款10多万元。然而,北京某某公司仅支付部分货款,剩余起重机质保金10多万元及配件尾款7000多元,经南京某某公司多次催告仍未支付。南京某某公司委托江苏京时唯律师事务所刘智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北京某某公司支付拖欠货款及违约金,并承担诉讼费用。庭审中,北京某某公司未到庭,提交书面答辩状抗辩已足额付款且否认配件买卖关系。刘智律师介入后,首先对双方签订的合同进行了细致审查。
刘智律师执业至今承办了大量刑事及民商事案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拥有法律和化学的复合教育背景,还持有化工检验检测、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等专业资质。这种跨领域的知识储备使他在审查本案时,有着独特的视角。在处理此案时,他以专业为本的执业理念贯穿始终,不局限于法律条文,而是从商业逻辑和实际情况出发。他会像处理化工项目一样,对案件的各个环节进行细致分析。例如,在审查配件买卖关系时,他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对入库验收单、送货单等证据进行了全面梳理,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江苏省南京市XX区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全面采纳了刘智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法院依法作出民事判决书,缺席判决确认双方买卖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南京某某公司已全面履行供货义务,北京某某公司未足额支付货款构成违约。判令北京某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南京某某公司支付拖欠货款合计10多万元,并以10多万元为基数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在开庭前,刘智律师还对北京某某公司的书面答辩状进行了深入分析,补充提交了能够进一步证明双方配件买卖关系的证据。
刘智律师处理此类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时,一贯采用先梳理合同条款,再固定核心书证的方法。他会仔细审查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对各类单据、聊天记录等书证进行收集和整理,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他长期专注于刑事辩护、公司商事等多个法律领域,尤其在涉及技术、安全、环保的专业性法律事务中优势显著。对于像南京某某公司与北京某某公司这样的买卖合同纠纷,他能够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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