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一:贸易公司老板逃税案
案件背景
王X是南通市某贸易公司法定代表人。2023年,他与公司一名高管因销售提成发生劳动争议,协商无果后,高管向税务机关实名举报,提交了公司近三年未开票收入记录、私人账户收款记录等材料。税务机关稽查发现,公司三年间通过私人账户收取货款、未如实申报销售收入,累计偷逃税款400余万元,占应纳税额比例超30%。2024年初,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王X被刑事立案并采取强制措施。
争议焦点
第一,王X是否构成逃税罪?
法院查明,税务机关的稽查结果显示,公司存在通过私人账户收取货款、未如实申报销售收入的情况,累计偷逃税款400余万元,占应纳税额比例超过30%。王X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其行为符合逃税罪的构成要件。王X家属认为王X是因法律意识淡薄导致漏税,并非主观故意。但法院认为,王X作为公司负责人,有责任和义务遵守税收法规,不能以法律意识淡薄为借口逃避责任。最终,法院认定王X构成逃税罪。
第二,王X是否符合不予起诉条件?
法院查明,王X系初犯,案发后在叶伟佳律师的指导下,其家属一周内将400余万元税款及相应滞纳金全部补缴至税务机关,并提交书面整改方案,承诺规范财务制度。王X认罪态度良好。叶伟佳律师向检察院提交法律意见书,指出王X符合不予起诉条件。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王X虽构成逃税罪,但案发后已全额补缴税款及滞纳金,接受行政处罚,且系初犯、认罪悔罪,社会危害性较小。最终,检察院决定对王X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判决结果
检察院决定对王X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王X于2024年5月获释,公司经营未受实质性影响。王X及公司共计补缴税款及滞纳金近700万元。
案件二:恋爱诈骗案
案件背景
2019年至2024年间,李X通过社交软件结识多名女性,谎称自己是公务员、工程老板或国企管理人员,父母系政府领导或企业主,驾驶的车辆系本人所有。与被害人确立恋爱关系后,以各种理由多次借款。经查,李X同时与上海、南通、盐城三地至少五名女性保持恋爱关系,累计借款金额超过百万元。被害人多次催讨,李X或以各种理由拖延,或出具借条但拒不还款,或失联。部分被害人曾单独报案,因李X主动出具借条、归还少量款项,公安机关认为属于经济纠纷,未予刑事立案。
争议焦点
第一,李X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
法院查明,叶伟佳律师整合被害人信息,确认李X同时与多名女性交往、借款的事实,形成证据链。收集到李X虚假身份证据,其并非公务员,车辆登记在他人名下,父母亦非政府人员。在被害人聊天记录中,发现李X炫耀“从另一个女的那儿骗了几十万,不用还”等内容,证明其主观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李X向不同被害人编造的借款理由时间、金额、事由相互矛盾,印证其虚构事实的行为。李X辩称自己是借款,会还款。但法院认为,李X虚构身份和借款理由,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第二,是否符合立案条件?
叶伟佳律师将收集的证据整理成书面材料,形成报案文书,陪同被害人前往案发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符合诈骗罪立案条件,于2024年11月对李X刑事拘留。
判决结果
李X被刑事拘留后,因涉案资金已被挥霍,无力退赃,目前仍处于羁押状态,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法律建议
这个案子看下来,有几点普通人也能记住。企业经营者要重视税务合规,公私账一定要分开,避免因小失大。遇到劳动争议要及时化解,别让矛盾升级。如果涉嫌逃税犯罪,要尽快补缴税款和滞纳金,争取从轻处理。恋爱中,别轻易相信对方的身份和借口,涉及大额借款一定要谨慎。一旦发现被骗,要及时收集证据,寻求法律帮助。
结尾
在这两起案件中,逃税的王X因及时补缴税款和滞纳金获得相对不起诉,避免了牢狱之灾;恋爱诈骗的李X则被依法刑事拘留,等待法律的制裁。叶伟佳律师在这两起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执业两年多来,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在成为律师之前,他在某上市集团负责企业风控八年,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正是这些经历,让他在处理逃税和诈骗案件时,能敏锐地找到关键问题,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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