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诉讼管辖 > 第三人撤销之诉一年除斥期间如何算

第三人撤销之诉一年除斥期间如何算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7 · 1454人看过
导读:第三人撤销之诉一年除斥期间自第三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该期间为不变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一旦超过此一年期间,第三人民事权益受损时将无法通过第三人撤销之诉来维护自身权益。
第三人撤销之诉一年除斥期间如何算

在司法实践中,有时候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况:一场官司已经有了判决结果,可突然冒出来一个人,说这个判决损害了他的合法权益。这个人就是法律上所说的第三人,而他可以通过第三人撤销之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过呢,这个诉讼是有时间限制的,也就是一年的除斥期间。很多人就不明白了,这一年的除斥期间到底该怎么算呢?接下来就给大家详细说说。

一、第三人撤销之诉除斥期间的基本规定

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一年除斥期间,是从第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开始计算。这里的“知道”很好理解,就是第三人明确知晓了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内容以及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而“应当知道”呢,是指根据一般的生活经验和常理,第三人在当时的情况下应该能够知道自己的权益受损。比如说,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件时进行了公告,第三人只要稍加留意就能获取到相关信息,这种情况下就可以认定为“应当知道”。

举个例子,甲和乙有一场合同纠纷官司,法院判决乙胜诉。丙作为第三人,其实在判决作出后的一个月,法院就将判决书在小区公告栏进行了张贴,丙每天都会路过公告栏,按照常理他是能够看到判决书内容并且知道自己权益受损的,那么从这个时候起,就开始计算一年的除斥期间了。

二、判断“知道或应当知道”的具体情形

判断第三人是否“知道或应当知道”是确定除斥期间起算点的关键。在实际中,有多种情形可以作为判断依据。如果第三人是因为自身的原因,比如疏忽大意没有关注相关案件信息,不能以此来否定“应当知道”。但要是因为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导致第三人确实无法知道权益受损情况,那么这段时间就不能计算在除斥期间内。

比如,第三人因突发重大疾病住院治疗,期间无法获取案件相关信息,等他病好出院后才发现自己权益受损,那么除斥期间应该从他出院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除斥期间的不可中止、中断和延长

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不同,它是固定不变的,不存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情况。一旦一年的除斥期间开始计算,就会一直进行下去,直到期满。所以第三人一定要特别注意这个时间限制,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

例如,第三人在知道权益受损后的第11个月时,因为一些事情耽误了,没有及时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等第12个月的时候才想起来,这个时候除斥期间已经届满,第三人就丧失了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权利。

四、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操作要点

如果第三人决定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包括起诉状、证明自己是适格第三人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调解书损害自己民事权益的证据等。然后向作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提出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要积极配合法院的审理工作,按照要求提供证据和进行陈述。

第三人撤销之诉结束后,可能会面临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被改变或者维持的结果。如果原判决等被改变,可能会涉及到执行回转等后续问题;如果维持原判,第三人可能需要进一步考虑是否通过其他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时候情况会比较复杂,自己处理起来可能会有困难。不妨到律图咨询专业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合法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进行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会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帮你更好地应对后续问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网站地图
更多

诉讼管辖最新文章

遇到诉讼管辖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