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雯律师是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在房产纠纷领域成果显著,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00余件,尤其专精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同时,在公司纠纷、婚姻家事纠纷、经济纠纷等细分类型案件中也有涉足。
俞雯律师在房产纠纷领域有着独特的专业优势。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方面,她凭借深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精准把握案件关键,高效解决问题。在处理房产交易中的各类复杂情况时,她总能为当事人制定出合理的解决方案,无论是房产过户难题,还是违约赔偿问题,都能妥善处理。在公司经营相关的房产事务中,她能从公司战略和法律风险防控的角度出发,为企业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在合同纠纷中,她对合同条款的解读细致入微,善于从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中寻找突破点,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下面以一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为例进行详细分析。原告张某某与被告南京XX公司、XX公司、第三人江苏XX公司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产生诉讼。2021年3月,原告在案涉项目售楼处购买商铺,向XX公司支付购房款共计147万元,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然而,被告以原告未付清全款为由拒绝交付房屋,原告遂提起诉讼。
原告的核心诉求是要求被告交付商铺、协助办理产权登记并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此案件存在多个难点。其一,款项支付是否到位存在争议,被告认为原告未支付全部购房款;其二,XX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表见代理难以认定;其三,疫情影响是否构成免责事由需要判断。
针对这些难点,俞雯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表见代理)、第四百六十五条(合同效力)、第五百零九条(合同履行)、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等法律规定,在庭审中展开有力辩论。她指出XX公司在售楼处以自己名义销售商铺,其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对XX公司具有约束力,从而证明原告已支付全部购房款。同时,对于疫情影响,她结合实际情况,说明疫情虽影响施工进度,但原告在付款过程中存在不当之处,以此应对被告以疫情为由的免责主张。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南京XX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交付商铺,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协助原告办理产权登记手续,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这起案例具有多方面的典型意义。对于购房者而言,它提醒在购房过程中要注意款项支付的方式和凭证保存,避免因支付问题产生纠纷。对于开发商来说,要明确销售代理行为的法律责任,规范销售流程。在司法实践中,此案例对于认定表见代理和疫情免责事由具有参考价值,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借鉴。
在司法实践中,房产纠纷和合同纠纷是常见的案件类型。这类案件往往涉及多方利益,法律关系复杂。俞雯律师处理的这些案例,体现了在房产和合同领域法律适用的复杂性和多样性。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类似案件的处理将更加注重证据的收集和法律适用的精准性。俞雯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解决这类纠纷提供了有效的法律途径,对维护市场秩序和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为司法实践中处理此类案件提供了有益的参考,推动了相关领域法律实践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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