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在校学生朱某因参与为上游网络诈骗提供收款帮助,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移送审查起诉。朱某在涉案团伙中担任小组组长兼财务,涉案金额较大,其面临的法律形势十分严峻。
在这一关键时刻,浙江金华-婺城区的张飞勇律师接受了朱某及其家属的委托。张飞勇律师2022年开始执业,是浙江泽鉴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泽鉴律所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同时也是中国律师协会会员、金华市拘留所特约讲师、金华市婺城区某派出所调解员。2024-2025年度,他年均承办各类案件上百件,在刑事辩护领域,年均办理刑事案件20余件,主攻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经验成熟。
张飞勇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行动。他第一时间全面查阅案卷材料,核实朱某涉案事实、地位作用及到案经过,确认朱某具备从犯、坦白、退赃、认罪认罚等关键从轻、减轻情节。在此基础上,张飞勇律师指导朱某构成立功事宜,引导其提供同案犯相关线索,并协助司法机关联系同案犯,将其约至指定地点,配合公安机关成功抓获同案犯。结合朱某系在校学生、立功表现、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等特点,张飞勇律师确立了罪轻不起诉的核心辩护思路。
随后,张飞勇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提交书面辩护意见,明确提出朱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额退赃、自愿认罪认罚,符合不起诉的法定条件。同时,张飞勇律师还协助朱某完成退缴违法所得、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等程序,最大限度落实从宽处理的各项条件。
最终,检察机关经审查,采纳了张飞勇律师的意见,认定朱某构成诈骗罪,但鉴于其立功表现、系从犯、坦白、退出全部违法所得、自愿认罪认罚,犯罪情节轻微,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朱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建议发还扣押物品、将退缴违法所得发还被害人。
张飞勇律师凭借其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成功为朱某争取到了不起诉的结果,体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解决实务难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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