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者常面临诸多困境。本案原告姚XX自2013年起在某某小学从事保洁工作,后经安排与某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期满未续签,姚XX签署“权利义务结清”离职证明却未获经济补偿。申请劳动仲裁后,仅部分二倍工资差额获支持,经济补偿诉求被驳回。这种情况使姚XX陷入“签了结清证明拿不到补偿”的困境,严重损害其合法权益。此时,福建福州吴丽玉律师登场,她执业于福建锦岑律师事务所,已有9年执业经验。
吴丽玉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精准梳理案情。她曾深耕福州法律服务领域多年,熟悉本地劳动争议案件司法惯例。在这个案件中,她明确核心争议点为姚XX签署“权利义务结清”离职证明后未获补偿能否再主张权益,同时梳理劳动关系主体、工作年限等关键要点。预判到被告会以离职证明抗辩后,提前制定应对策略。
为夯实诉讼基础,吴丽玉律师指导姚XX全面固定证据。她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深知证据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的重要性。她指导姚XX收集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等相关证据,重点核实劳务派遣安排的合理性与工作年限的连续性,固定姚XX未实际获得经济补偿的佐证,有力反驳被告“双方权利义务已结清”的抗辩理由,为一审改判奠定了坚实基础。
庭审中,面对被告以“离职证明载明无债权债务”为由拒绝支付经济补偿的抗辩,吴丽玉律师精准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她熟悉本地司法规则,明确离职证明中“权利义务结清”的约定应以劳动者实际获得补偿为前提,未实际获赔时该约定不能免除用人单位法定补偿义务,成功突破核心法律难点。
最终,一审法院改判支持经济补偿,判令某某公司支付姚XX二倍工资差额8702.52元、经济补偿金34810.08元,某某小学对经济补偿金承担连带责任,姚XX共计获赔43512.6元。吴丽玉律师凭借专业素养与高效服务赢得了广大客户的高度认可与信赖,客户评分达满分5.0分,她以专业能力为当事人筑牢了法律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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