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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转最高法:刘小林律师为银行夺回2000万优先受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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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6 · 1051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刘小林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20年
律所:湖南淡远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301200710147336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3875825066
代表案例:10个
律师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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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3年某银行与抵押人A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后A未还款,银行起诉并执行抵押物。湖南某国有担保公司提出质权优先受偿,市中院审判委员会判决支持其诉求。刘小林律师代理银行上诉,省高院支持银行。担保公司申请再审,最高法提审,刘小林据理力争,最终最高法维持省高院判决,银行获2000多万优先受偿权。
逆转最高法:刘小林律师为银行夺回2000万优先受偿权

在金融借贷的复杂领域,一家银行遭遇了一场关乎巨额利益的法律纠纷。当看似不利的判决出现时,他们将希望寄托在了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身上,这位律师就是湖南淡远律师事务所的刘小林。

刘小林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系,从2007年开始执业至今,拥有近二十年的深厚执业资历。他是湖南淡远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综合业务负责人,还是建筑房地产专业律师、劳动法专业律师等。他在公司并购上市、改制重组等复杂法律领域有深入研究,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纠纷公司法律事务等。

2013年6月18日,某银行与抵押人A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A提供价值5750万元的纸张为贷款作最高额抵押担保,并办理了动产抵押登记。然而,A未按约定归还借款,银行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抵押的纸张折价或拍卖、变卖后优先受偿。判决生效后,银行向长沙市中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处置抵押物

此时,湖南某国有担保公司提出异议,称上述纸张已质押给该公司,其质权应优先于银行受偿,并提起执行异议和执行异议之诉。市中院经审理,认为法律关系复杂,交由审判委员会讨论。最终,市中院审判委员会判决支持了国有担保公司的诉讼请求,这意味着银行的优先受偿权受到了挑战。

在这关键时刻,刘小林律师接受银行委托,代理其向省高院提起上诉。刘小林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和丰富的诉讼经验,在上诉过程中充分阐述观点。省高院经审理,采纳了刘小林律师的意见,支持了银行的上诉请求,判决驳回国有担保公司的诉讼请求。

但国有担保公司并未放弃,向最高人民法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提审本案。在提审过程中,刘小林律师据理力争,摆事实、讲法理。他以多年积累的实务经验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为银行据理辩护。最终,最高人民法院采纳了刘小林律师的代理意见,作出终审判决,维持省高院的二审判决。这意味着上述纸张的处置款项优先用于清偿该银行的债权,为银行追回了2000多万元的贷款损失。

刘小林律师的这一成功案例影响深远。该案例作为指导性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指导案例,还入选了2022年12月30日司法部发布的3篇律师诉讼成功案例之一。这不仅体现了刘小林律师在民商事领域的专业能力,也为其他律师处理类似案件提供了参考。他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在这个案件中得到了充分体现,他用自己的专业和努力为客户挽回了巨大的损失。在法律的道路上,刘小林律师以其深厚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客户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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