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伤纠纷领域,陈建平律师是一颗闪亮的星。他毕业于南京大学,自2006年起在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他不仅是律所的高级合伙人,还累计承办案件逾上千件,尤其在劳动工伤领域深耕,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5000余件,其中工伤案件占比约70%。他以及团队能为江浙沪皖地区的客户提供上门服务,还为经济困难者先垫资办案、结案后收费,真正做到了以客户利益最大化为原则。
在处理工伤案件时,陈建平律师有着独特的办案逻辑。以曾XX与某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工伤待遇争议仲裁案件为例。这是一起涉及大型企业且用人单位已为员工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的案件,涉及金额较高。曾XX在工作中受伤被鉴定为工伤,与用人单位就部分工伤待遇支付问题产生争议。陈律师精准把握案件核心,清晰区分了社保基金与用人单位的责任边界。他明白,用人单位已为员工参保,大部分法定待遇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而用人单位的责任在于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等以及配合办理社保理赔手续。于是,他将调解焦点集中于用人单位依法应直接承担的款项。最终,经过专业沟通,双方就用人单位直接支付45,000元(税前)以及其配合社保理赔的义务达成一致。这一结果既明确了用人单位当前的付款责任,也保障了当事人未来从社保基金获得法定大额补助的权利。
再看沈XX与涟水某船舶配套工程有限公司的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件。沈XX在工作中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后因待遇补偿问题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陈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材料,确认了申请人的伤残等级及各项法定待遇的计算依据。在仲裁程序中,围绕劳动关系解除时间、工伤待遇的具体构成及计算标准、经济补偿金的适用条件等焦点问题,他提供了充分的证据并发表专业的代理意见。鉴于被申请人对部分事实予以认可,但就赔偿金额存在分歧,陈律师在维护当事人核心权益的前提下,积极与对方沟通,引导双方通过调解方式解决争议。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既保障了申请人及时获得赔偿,也考虑了被申请人的实际支付能力,实现了纠纷的实质性化解。
从这两个案例可以看出,陈建平律师在处理工伤案件时,不仅仅是追求胜诉,更注重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同时考虑到双方的实际情况,实现纠纷的高效解决。在战略层面,他能够帮助当事人防范风险。比如在案件处理过程中,他会提前对案件进行全面分析,告知当事人可能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让当事人心中有数。
陈建平律师始终坚持以客户利益最大化为原则。他深知,对于工伤受害者来说,他们不仅身体上遭受痛苦,经济上也面临压力。所以他提供的上门服务和先垫资办案、结案后收费的模式,为经济困难的客户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他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撑起了一片法律的保护的伞,让他们在面对工伤纠纷时不再迷茫和无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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