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冬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大成(宜昌)律师事务所,自执业以来,在刑事辩护、合同事务、婚姻家事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此次带来的是一起车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该案件的原告是张X,被告为李X。双方争议焦点在于,被告是否应按照约定协助原告办理车辆过户手续,若未履行该义务,原告请求解除买卖协议、返还购车款等诉求是否合理。
原告最初掌握了车辆买卖协议、补充协议、微信聊天记录、购车款支付凭证等证据。但对于车辆不能正常使用所造成的部分损失,缺乏充足的证据支持;同时,原告自身作为车辆销售从业人员,明知车辆不过户存在风险仍自愿购买,这一因素也影响了损失主张的证明力。
谭冬律师作为原告方律师,协助整理车辆买卖协议、转账记录等证据,辅助起草法律文书,跟进诉讼流程。在庭审中,原告方提交的车辆买卖协议及补充协议证明了双方的交易约定,微信聊天记录能反映原告多次催告被告协助办理过户,购车款支付凭证证实了原告已履行付款义务。被告辩称出售时已告知自己非原车主,且过户无需其负责,还称车辆因当地规定曾无法转让过户,后续因自身受伤住院未办理成,现原车主拒绝配合且要求额外费用。谭冬律师回应称,补充协议明确约定了被告协助过户的义务,被告签订协议并交付车辆的行为视为对该义务的认可,不能以这些理由推脱责任。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未履行协助义务,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构成违约,支持原告解除车辆买卖协议、被告返还购车款的请求;但对于原告主张的利息及合同不能履行造成的损失,因原告自身存在一定过错且部分损失证据不充分,法院不予支持。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车辆买卖协议,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返还购车款86,800元,原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案涉轻型自卸货车返还给被告,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后,由原、被告按比例分担。
谭冬律师在处理证据问题上,注重对现有证据的整理和分析,明确证据的证明目的,同时在庭审中根据对方的质证理由,结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进行有力回应。对于当事人自身存在一定因素影响诉求的情况,也会客观看待,并重点围绕核心诉求和关键证据进行主张。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