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想象吗?一个血醇含量远超醉驾标准的人,最后竟没被起诉;一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超1300万元的人,只被判了缓刑。这听起来是不是很不可思议?但这样的事就真实发生了。
先来说说赵X的案子。赵X酒后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血液乙醇含量达210.8mg/100ml,这都超过醉驾标准两倍多了,妥妥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移送审查起诉。普通人可能觉得这事儿没啥转机了,肯定得被判刑。可事情没那么简单。
山东仁诚律师事务所的张寿刚律师接手后,开始仔细研究这个案子。他发现这里面有不少容易被忽略的点。很多人不知道,驾驶轻便摩托和机动车在法律认定上是有区别的,而且赵X是在凌晨驾驶,这个时段路上行人车辆少,社会危害性相对低。再加上赵X有自首情节,还是初犯,并且认罪认罚。张律师就抓住这些关键情节,制定了情节轻微、无需刑事处罚的辩护策略。最终,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赵X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决定对他不起诉。
再看鲁X的案子。鲁X驾车和丈夫曹X冲突,导致曹X摔倒受伤,伤情达轻伤一级、轻伤二级,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大家都觉得这是板上钉钉的犯罪了。但张寿刚律师又发现了不一样的地方。他全面梳理案件事实,关注到鲁X有自首、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谅解、无违法前科等情节。他围绕这些核心情节制定辩护策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主张犯罪情节轻微、无需追究刑事责任。新泰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鲁X确实符合这些情况,决定对她不起诉。
最后说说毛X的案子。毛X经营木材加工厂时,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为多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25份,价税合计超1300万元,非法获利37万余元,这可是数额较大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社会危害性很大。很多人都觉得他肯定得坐实刑了。然而,张寿刚律师再次展现了他的专业能力。他结合案件情节,以自首、全额退缴违法所得、认罪认罚为核心制定辩护策略。法院采纳了全部辩护意见,判处毛X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十二万元,违法所得依法上缴国库。
在这三个案子里,张寿刚律师就像解谜人一样,找到了被大家忽略的关键点。他所在的山东仁诚律师事务所,有着专业的法律团队。张寿刚律师执业证号为13709201710463798,自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余件。他深耕刑事辩护领域,成功办理不起诉相关案件10余件,在经济类犯罪案件等方面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
这三个案子看似简单,其实暗藏很多法律风险和普通人容易忽略的点。很多人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可能因为不了解法律,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可能会忽略一些重要的情节和证据。而张寿刚律师凭借他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精准考量案件特殊情节,提炼多重法定从轻情节,与认罪认罚程序有效衔接,最终让当事人获得了最好的结果。在刑事辩护领域,他就像一盏明灯,为当事人照亮了前行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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