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94岁的孙X去世,一场关于其遗产分割的纠纷就此拉开帷幕。孙X一生三段婚姻,留下位于北京市XX区的一套房屋、银行存款及有价证券等遗产。其孙子孙XX委托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的李同红律师代理此案。
李同红律师自200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在北京市服务众多当事人。他深耕于婚姻继承等家事领域,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其中成功办理婚姻继承相关案件800余件,尤为专精于婚姻继承中的析产纠纷案件。作为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婚姻家庭委员会主任以及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委员,李同红秉承“诉讼案件实务为王”的执业理念。
面对本案核心争议,李同红律师对案件事实进行全面梳理。在确认遗嘱的合法效力方面,孙X于2013年先后立下两份遗嘱,将涉案房屋遗赠给孙子孙XX。李同红律师向法庭提交遗嘱原件及相关证据,证明孙X立遗嘱时意识清醒,遗嘱系其真实意思表示。
对于涉案房屋的性质,该房屋是孙X与第二任妻子唐X于1998年购买,属夫妻共同财产。但唐X的继承人同意孙X将房屋遗赠给孙XX,且孙XX已作出接受遗赠的声明,李同红律师据此主张房屋应归孙XX所有。
许X主张分割孙X名下的存款及有价证券,李同红律师指出,根据《婚约及遗嘱议定书》,许X与孙X约定互不继承遗产,许X应依约履行,法院最终采纳了这一意见。
在争取对尽赡养义务较多的继承人予以多分方面,李同红律师协助被告方提交证据,证明孙XX、孙XX、唐X与孙X共同生活时间较长,对孙X照顾较多。法院在分割存款及有价证券时,酌情对该三人予以多分。
最终,北京市XX区法院采纳了李同红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判决孙X名下的房屋归孙XX所有,同时对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进行了合理分割。李同红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成功维护了当事人依据遗赠享有的重大财产权益,为当事人解决了法律实务中的痛点与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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