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X找到了薛立新律师,希望能借助法律的力量讨回公道。薛立新律师是江苏惟开律师事务所的执行主任律师,也是律所商事团队的负责人。他执业多年,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合同、公司、股权、刑事、婚姻、建筑工程等多个领域都有着丰富的经验,秉持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注重证据梳理和严谨的办案风格著称。
庭审中,曹X提出了强力抗辩,彻底否认向胡X借款。他称案涉20万元是向胡X的父亲所借,款项来自杨某账户,实际由胡X父亲控制,且曹X父亲已经把20万元还给胡X父亲,债务已经结清,要求法院驳回胡X全部诉讼请求。面对这样的抗辩,薛立新律师迅速冷静下来,开始了一场与证据和法律条文的较量。
他首先查阅相关法律条文,明确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借贷合意和实际出借人的认定至关重要。然后围绕三个关键点构建完整证据链。第一,锁定借贷合意。他提交了完整微信聊天记录,证明借款前协商、转账后确认、到期前催款全过程,曹X自始至终都是与胡X沟通,并明确向胡X承诺还款。第二,证明账户实际使用人。他申请杨某出庭作证,证实该银行卡自开户以来一直由胡X支配使用,U盾、密码、交易均由胡X操作,与胡X父亲无关。第三,否定“已还给父亲”。被告提交的收条及情况说明仅为影印件,不符合证据形式要求,且两位第三人均拒不到庭说明情况,证据效力依法不予采信。
最终,法院审理后完全采纳了薛立新律师的意见,明确认定胡X是本案真实出借人,借贷关系合法有效;曹X抗辩出借人是父亲、已还款的主张缺乏有效证据,不予支持。判决曹X归还胡X20万元本金,并按年利率3.45%支付利息,诉讼费、保全费全部由曹X承担。
其实,这并非薛立新律师在民间借贷领域的首次胜利。此前,在另一起贷款中介服务合同引发的小额诉讼纠纷中,原告某咨询公司起诉被告王X,要求其支付依据《商务咨询服务协议》的6%服务费共计21000元及利息。被告王X表示原告仅将其带到金融机构门口即离开,未提供任何实质性服务。薛立新律师作为王X的代理人,在庭审中提出原告未实质履行合同义务、对贷款关键信息不知情、贷款系被告独立完成等关键抗辩。法院最终认定原告履行服务协议存在明显瑕疵,酌定服务费为6300元,驳回原告诉请的利息及剩余服务费。
还有一起公司注销后被追债的民间借贷纠纷,原告要求已注销公司的股东顾X对30万元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薛立新律师作为顾X的代理律师,围绕借款未用于公司经营、顾X仅为代持股东、原告要求股东担责的依据不成立等核心焦点进行有力抗辩,最终法院判决30万元借款本息全部由实际借款人承担,顾X不承担任何还款责任。
在这些错综复杂的案件中,薛立新律师凭借着扎实的专业知识、敏锐的洞察力和严谨的办案态度,为当事人拨开了法律的迷雾,守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践行着自己“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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